沙建镇大坑村主干道两侧及幸福院周边环境提升建设

沙建镇大坑村主干道两侧及幸福院周边环境提升建设

发布于 2025-09-02

招标详情

华安县沙建镇大坑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人7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51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1条

立即监控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委托****点击查看采用书面推荐方式组织沙建镇大坑村主干道两侧及幸福院周边环境提升建设(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在**市芗****点击查看后井新村5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8日15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沙建镇大坑村主干道两侧及幸福院周边环境提升建设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40854.75元(含暂列金0元)

最高限价(元)::240854.75元(含暂列金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所属行业

谈判保证金

1

1-1

沙建镇大坑村主干道两侧及幸福院周边环境提升建设

1项

240854.75元(含暂列金0元)

240854.75元(含暂列金0元)

建筑业

0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芗****点击查看后井新村50号

方式: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15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芗****点击查看后井新村50号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5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芗****点击查看后井新村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沙建镇大坑村

联系方式:赵先生 133****点击查看9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芗****点击查看后井新村50号

联系方式:小陈0596-****点击查看7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6-****点击查看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