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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省**市**市西津街道**大道106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市青龙****点击查看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宁墩镇宁墩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工程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9日9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 |
地址:**省**市**县紫蓬镇农兴街道老街西南门向北 100米 | |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3540.4元 | |
工期: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李俊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5946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市黑砂河片区环境治理及品质提升项目一期**大道改造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
地址:安****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三楼(致和路与宣酒大道交叉口) | |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2354.5元 | |
工期: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刘武军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6823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市城市水生态体系建设工程(道叉河)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
地址:**市青龙西路与凤形路交叉路口玫瑰园小区 9 号楼6001室 | |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9529.48元 | |
工期:10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罗文斌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点击查看1258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省**市**路网排水工程-**南路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因暂列金计取税金,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条工程量清单分析,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因修改暂估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条工程量清单分析,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点击查看公司因项目经理社保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2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黄工(招标人)、柴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280(招标人)、0563-****点击查看880(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