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中心】蕲春县雷溪河还建房供电配套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QC-202508QG-01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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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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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9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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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县雷溪河还建房供电配套工程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一、招标概况
**县雷溪河还建房供电配套工程于2025年08月05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8月26日在**321大开标室开标,并于2025年08月27日完成评标工作。 ****点击查看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点击查看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点击查看5077.90 ****点击查看0950.9
质量(如有) 达到验收规范及合格标准 达到验收规范及合格标准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240 24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李飞 郭**
证书名称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13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9748 鄂14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823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01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址:**县漕河镇横支三路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传真):0713-****点击查看339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二路**北垸特 1 号蓝焰物流园行政楼
联系人:黄工
电话(传真):189****点击查看4230
3.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改革局
地址:**县齐昌大道 11 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点击查看917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盖单位章)
2025年08月27日
附件:
附件(1)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HBQC-202508QG-01500100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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