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丹桂轩小区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垂直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涡阳县丹桂轩小区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垂直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6-09-24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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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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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县丹桂轩小区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垂直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20日

采购日期:2026年9月24日9时30分

成交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单位地址:涡****点击查看社区王府寨自然村

成交金额:大写壹佰玖拾柒万柒仟元整(小写****点击查看000.00元)

公告期限: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9月28日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乐行**侧、S202 线西侧 4 幢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91****点击查看60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星园街道华都大道北侧、**大道****点击查看服务中心)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231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若供应商对质疑(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管理部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58-****点击查看812。

对于在采购活动中发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纪委举报,监督电话:0558-****点击查看606、0558-****点击查看506。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