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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自卸汽车租赁(第3次采购) 询价函
各位供应商:
****点击查看现对以下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施工土石方外运和场内运输自卸汽车租赁,本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自卸汽车租赁因流标第三次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和租赁要求
1、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
2、租赁名称:自卸汽车运输服务
3、租赁内容:本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自卸汽车运输预算量具体如下:
自卸汽车租赁 | |||||||
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工程 报价日期:2024 年 月 日 |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项) | 单价 | 含税最高控制价元 | 备注 |
1 | 土方外运 | M3 | 18652.19 | 31.6 | 589409 | 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 | |
合计: | 589409 | ||||||
备注: 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 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 3、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 4、运输服务款项支付: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付款前需提交每月租赁完成方量数及汽车运输服务等额增值税发票。 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 6、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为准。 |
注:1、本次报价为含税固定总价。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系统进行线上报价,本次投标需要缴交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2、缴交时间及要求:投标单位须在2024年11月29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汇入指定账户(****点击查看,开户行:****点击查看**联社营业部,账号;****点击查看1100 1001 ****点击查看013892),保证金汇款凭证的缴款人必须与报价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用于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项目自卸汽车租赁投标保证金”,****点击查看银行录入凭证,汇达****点击查看银行对账单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如有涉嫌围标串标行为将没收。
3、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全额投标保证金。
4、招标人在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除外)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全额投标保证金。
5、如需其他特殊材料,由双方协商补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一)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机械合格出台证或运输许可证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报价单位以含税固定总价,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采取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报价单(格式附后,须加盖公章)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时间)。报价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上传到《**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若有操作流程疑问,可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点击查看-3302)。
五、发布公告、中标公示的媒介
**县国有**交易服务平台( https://qzdh.****点击查看.cn/#/)上发布。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线上报价后应提交所需资料 具体如下:
1.报价单及保证金凭证(须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机械合格出台证或运输许可证(须加盖公章)
(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县龙浔镇湖前路D幢57号;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156****点击查看9538 (非法定工作时间勿扰)。
****点击查看
2024年11 月25 日
报价函
自卸汽车租赁 | |||||||
项目名称:曾成钢雕塑公园项目 报价日期:2024 年 月 日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项) | 含税单价 (元) | 含税总价 (元) | 备注 |
1 | 土方外运 | M3 | 18652.19 | ||||
以上单价含运费及土方弃置费 | |||||||
合计: | |||||||
备注: 1、不得使用套牌机,否则责令退场,后果自负。 2、上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汽车的租金、折旧费、维修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等辅助设施费、辅助设备、奖金、保险费(含设备)、运输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金以及其他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所需费用。(不含人工费) 3、含税固定总价,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调整总价。 4、运输服务款项支付: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月度运输立方数确认单,付款前需提交每月租赁完成方量数及汽车运输服务等额增值税发票。 5、运输范围:土方余方弃置自卸汽车运土。 6、其他未尽事宜以甲乙双方签订运输服务合同为准。 |
报价单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