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萧县城区路灯照明2025-2027年度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萧县城区路灯照明2025-2027年度维护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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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二、标段名称:****点击查看路灯照明2025-2027年度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五零****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423号6幢

中标(成交)金额:肆佰伍拾万元整(****点击查看000.00元)

评审得分:82.98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点击查看路灯照明2025-2027年度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路灯照明2025-2027年度维护服务

服务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的服务内容及范围提供本项目运维服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货物技术参数等要求提供货物;供应商在人员、机械设备、场地、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保障人员配备和设备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制定的考核办法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定期接受采购人的考核。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3年,合同采用“1+1+1”方式签订,合同首签期限1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延续签订服务合同,每次延续1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敬杰(组长),卢俊,徐**,华勇,李子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2.0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紫云路888号,联系电话:159****点击查看977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点击查看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顺河路与八一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89****点击查看1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9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若云、邢超

电 话:189****点击查看1927、159****点击查看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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