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机械为挖掘机220型,需求数量为1台,具体使用数量听项目通知,工作场地为济菏项目施工现场。若承租方施工工作需要破碎锤,出租方须提供破碎锤进行破碎作业。 2.自我方通知,4个小时内必须进场。需保证不定时工作,无固定作息时间(24小时待命)且工作时间长,并按照我方人员安排进行操作作业,出租方需保证可供调配的设备不低于2台。 3.****点击查看银行转账进行付款,结算后三个月内付款。 3.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以实际台班数进行结算,按照实际工时计算台班数量,零租机械使用不连续,最低使用台班为0.5台班。结算时必须携带甲方管理人员签认的零租使用记录表及租赁结算单,根据甲方项目计量款情况支付租赁费。 4.司机操作人员应该为10年以上经验者,持操作证上岗,无操作证人员不得上岗,操作手必须服从我方安排,操作速度慢造成误工及怠工不予以结算。 5.机械设备手续齐全。车辆必须车证相符,牌照齐全,车辆状况完好,如承租方认为车况较差的,出租方可随时更换机械。 6.进出场包括移动场地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7.若出租方因使用时间短或其他各种理由不予以派车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结算出租方租赁费。 8.报价单位须提供近半年内的纳税记录,近半年内无纳税记录的取消报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