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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立体停车设备电机更新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中心立体停车设备电机更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公告公示”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9日14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立体停车设备电机更新项目
3. 项目类型:工程
4、预算金额:人民币49.87万元。
5. 最高限价:本次项目最高总价限价人民币461157.95元(含暂列金额20000.00元),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6.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中心立体停车设备电机更新,具体需求详见清单。
7.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60日历天。
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格式参见附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具备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机械式停车设备)或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机械式停车设备);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①供应商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5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可提供官网打印的具有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缴费清单)。
特别提醒:①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5)提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工程承诺。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特别提醒】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自动推送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相关活动(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请各潜在供应商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查询方式:登陆**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施工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9日
地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点击查看网(http://jgsw.****点击查看.cn/)-公告公示”栏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自行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9日14时30分(**时间),逾时,采购单位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地点: **市**区北大街108****点击查看中心1幢8楼北区(****点击查看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
时间: 2025年9月29日14时30分(**时间)
地点: **市**区北大街108****点击查看中心1幢8楼北区(****点击查看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免收。
2. 项目磋商活动模式:现场磋商模式,供应商须参加现场磋商活动。
3. 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 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代理机构提出。
5.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世纪大道6号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0513-****点击查看669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北大街108****点击查看中心1幢8楼北区
联系人:董**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9056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9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