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清环)空气质量检测模块研制采购第1次变更公告

工业(清环)空气质量检测模块研制采购第1次变更公告

发布于 2025-06-20
工业(清环)空气质量检测模块研制采购第1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20 13:21:50

工业(清环)空气质量检测模块采购项目第1次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 工业(清环)空气质量检测模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变更内容:

一、 第一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2)财务要求变更为: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答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应答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或2022-2024****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年份起的财务报表;当年成立的,****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二、 第一章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6月25 日9:00

三、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1、

3.5

财务要求证明材料

□不适用

71适用:

供应****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2023年度或2022-2024年度。(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成立年份起的财务报表;当年成立的,****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详见第一章谈判采购公告条款3供应商资格要求序号(2)财务要求。

2、

10.3

续约条款(若需)

□是,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期间,履约情况良好,经双方**协商,在原质量要求/服务标准等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在原合同的基础上续签1次。续签时间不得超过原协议/合同的签订期限。

71否

四、 第三章 评审原则及标准

1、

同类产品业绩

2

在满足1个同类产品业绩的基础上,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同类产品,需说明与本项目产品的相关性或相似性。每多提供1份有效合同得 0.4分,最高得2分。评价依据:提供《近年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明合同买卖双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与本项自相关性、合同金额等),合同复印件(包含项日名称、甲乙方签字鉴章、合同金额、交付时间等要素,建议提供完整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复印件、交付凭证,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

1

2021、2022、2023年或2022、2023、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现金流平均为正;资产负债率平均在 50%以下(不含);利润平均为正;每满足一项可得 0.5 分最多得1分。

评价依据:****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 2024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如投标供应商同时提供其报表和合并报表,以其报表为准,如仅有合并报表导致无法拆分投标供应商的相关数据,按照0分处理。审计报告中无相关数据的,按照0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