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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市朱门山渔港工程(一期)项目汽车吊、平板车询价函
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招标采购汽车吊及平板车,现询价采购(编号:装04-202507-**分**朱门山汽车吊、平板车1),贵单位如有意向,请按下列要求投标:
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装备供方,有同类工程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船机设备名称: 50t汽车吊、80t汽车吊、100t汽车吊、130t汽车吊、13m平板车
3、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需提供相应的证书、保险等。
4、供应数量规格:1台汽车吊(起重能力≥50t,租赁方式采用月租的形式,租赁时间3个月)、1台汽车吊(起重能力≥50t,租赁方式采用零星台班租赁的形式,租赁时间15个台班)、1台汽车吊(起重能力≥80t,租赁方式采用零星台班租赁的形式,租赁时间15个台班)、1台汽车吊(起重能力≥100t,租赁方式采用零星台班租赁的形式,租赁时间15个台班)、1台汽车吊(起重能力≥130t,租赁方式采用零星台班租赁的形式,租赁时间15个台班)、2台平板车(牵引总质量》40000kg,租赁方式采用零星台班租赁的形式,租赁时间40个台班)。
5、供货时间: 暂定2025年9月(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6、交货地点: ****点击查看
7、计量及验收方式:以招标方实际签认的使用天数为准,按要求配备具有证书的员工,特殊情况下需增加人员且不调整租赁单价,设备所需油料和淡水由投标方负责。
8、租赁费用:乙方凭甲方书面指定专人(项目部指定人员)签单确认后,下月结算上月的租费。
9、结算单价确认: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0、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2000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7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
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租赁款中直接扣除。
12、投标报价单的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1日17:00时前通过《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3、开、评标:招标人于2025年8月1日17:00时在《中国交建装备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开标,****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领导小组,综合对投标人报价、信誉、实力等因素进行评议并中标单位,招标人有选择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人的权力特别是不合理价格,并对此不作任何说明或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14、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7日内前来招标人签订租赁合同。
招标人(盖章): ****点击查看**市
朱门山渔港工程(一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 **省**市洞港一鲜
联系人: 郑凯强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4864
传真:
2025年7月24日
1 | 询价函.doc | | 下载 预览 |
1 | 汽车起重机 40-50t | 起重能力≥50t | 台 |
2 | 汽车起重机 40-50t | 起重能力≥50t | 台 |
3 | 汽车起重机 75-100t | 起重能力≥80t | 台 |
4 | 汽车起重机 75-100t | 起重能力≥100t | 台 |
5 | 汽车起重机 120-150t | 起重能力≥130t | 台 |
6 | 载重汽车 4-6t | 牵引总质量》40000kg | 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