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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情况
本招标项目为****点击查看车间用双梁桥式起重机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准备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点击查看根据生产需要,现对厂区车间增加两台25吨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非标准式桥式双梁起重机)进行招标,车间轨道具体现场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现场实勘或由招标人将车间钢结构情况及其他资料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2.2 招标内容:采购数量见下表,设备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期/交付使用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QD25T-22.5m | 暂定2台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天内第一台完成交付使用,4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交付使用 | ****点击查看 | 因车间客观情况,大车需采用单侧4轮,双边8轮结构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桥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和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资质的制造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应具有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设计、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3.3投标产品制造企业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4投标人应具有最近3年(2022年4月30日之后)25吨及以上的桥式起重机的设计及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所提供业绩数量不得少于10份。
3.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不接受联合体、挂靠性质的单位投标。
3.7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须提供起重设备结构及轮压等主要受力验算,确保起重机安全运行。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17时前(**时间,下同),在江****点击查看园区海堡路112号物资部处获取。
4.2 也可由电子版本形式发出,与纸质版本同等效力。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时50分前,投标地点为江****点击查看园区海堡路112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为确认投标的依据。
6.2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6.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21日9时50分,地点:同上,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江****点击查看园区****点击查看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0****点击查看0924
联系人:麻工 电 话:187****点击查看6548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