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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开发区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9月08日 11: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29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6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琦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点击查看7563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南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点击查看16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运粮**路9号甲楼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琦 |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开发区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点击查看 招标项目的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29 14: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开发区道路养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70万元
采购需求:
****点击查看园区企业和居民出行,确保道路安全、顺畅、高效运行,提高园区交通的整体形象和品质,负责辖区道路设施养护,最终费用按实际产生工作量审计后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征信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提供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登陆“**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2025-09-29 14:30 (**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6.2投标人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投标人按《苏采云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 (CTRL+鼠标左键)。
6.3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点击查看.cn)更正公告。
6.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投标人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点击查看.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点击查看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先点击“投标人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5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南****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龙飞路16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8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江东街1号顶健科技大厦2103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7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77****点击查看7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