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龙祥村葱山熔剂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道路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龙祥村葱山熔剂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道路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

发布于 202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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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城乡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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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上方镇龙祥村葱山熔剂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道路工程第1次澄清公告

**省**市**区上方镇龙祥村葱山熔剂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道路工程第1号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省**市**区上方镇龙祥村葱山熔剂用灰岩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道路工程招标文件发布第1号补遗书:

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5补充的其他内容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2.6 支付合同价款中: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本项目将分阶段实施,承包人需按照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展各阶段施工工作。若因项目建设计划调整、政策原因、设计方案调整或其他原因等需暂停施工或终止施工的,发包人可书面通知承包人暂停或终止后续施工,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暂停或终止相关工作,由此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由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如发包人终止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并服从配合做好与项目有关的后续相关工作,最终工程费用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审计。

修改为:

结合项目现场实际,本项目将分阶段实施,承包人需按照发包人书面通知开展各阶段施工工作。若因项目建设计划调整、政策原因、设计方案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本项目工程量增加或者减少以及需暂停施工或终止施工的,发包人可书面通知承包人暂停或终止后续施工,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暂停或终止相关工作,由此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由承包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费用。如发包人终止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并服从配合做好与项目有关的后续相关工作,最终工程费用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审计。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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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1日







附件(1)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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