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补充耕地工作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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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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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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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关于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补充耕地工作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1月1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为保障重大项目的落地,需要补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该项工作。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点击查看-2-1 为保障重大项目的落地,需要补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该项工作。 ****点击查看 **省**市**县涡**张柏坟新村东20米** 2,509,108.77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东洋 吴红岩 熊新奇 刘志军(**) 魏峰(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根据豫招协[2023]002号文等相关要求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27,091.09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点击查看669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县商砺**侧
联系人:郭雪娥
联系方式:131****点击查看5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黑朱庄路88号怡乐商务A座16楼
联系人:田阿可
联系方式:150****点击查看6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阿可
联系方式:150****点击查看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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