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采购县城区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2025年采购县城区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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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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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采购县**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2025年采购县**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26日

5、评审日期:2025年9月1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2025年采购县**新能源环卫作业车辆及设备项目,采购新能源作业车辆一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3、质保期:满足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三、中标情况

中标人:****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点击查看000.00元

中标人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宇工路88号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质保期:满足国家现行行业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行业标准的前提下,质保期增加1年)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四、评审专家名单 :

张 敏(组长)、吴祖成、裴伟明、毛瑞玲、刘 波(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县)》、《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办事处****点击查看车站**广场

联系人:焦先生

联系方式:0376--****点击查看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广场B座14楼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方式:138****点击查看5275

3、监督机构:****点击查看中心

监督电话:0376-****点击查看988

附件(2)
成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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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报告及打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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