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商务局讷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讷河市商务局讷河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5-08-25

招标详情

讷河市商务局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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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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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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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16:33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08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8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 0451-****点击查看5318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1****点击查看4274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群力大道星光耀小区2号楼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51-****点击查看5318
附件:
附件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因采购项目需要及系统原因

更正内容: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 “技术标准与要求” 章节内容,其中第 16 项(厢式货车)及第 19 项(厢式货车),该两项标的物不予采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应分项报价中的价格本应填写 0 元。

但因采购系统限制,分项报价表内 “单价” 及 “总价” 字段不支持填写 0 元。为保障各供应商报价文件的有效性,确保采购流程顺利推进,现特别更正为:

供应商在填写分项报价表时,针对第 16 项(厢式货车)及第 19 项(厢式货车)的 “单价” 与 “总价”,统一按 0.1 元填写。

请各供应商严格遵照此要求填写报价,如因未按规定填写导致报价无效,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

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42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群力大道星光耀小区2号楼17室

联系方式:0451-****点击查看5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查看

电话:0451-****点击查看5318

****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25日



附件(2)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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