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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5-08-20
**镇百竹路西侧下游雨水管道工程(代理编号:****点击查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百竹路西侧下游雨水管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点击查看451.99元
最高限价:****点击查看451.99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不同意分包。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⑤《****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点击查看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⑤《****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4、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代表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是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提供2024****点击查看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6、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由技术负责人兼任;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综合类C3证,(2)具有土建类C2证和机械类C1证;质量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请各供应商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招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注:1.前文所称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
2.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提供其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如是“五证合一”,请供应商自行说明。
3.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4.供应商可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提交证明材料及说明,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应胶装装订成册并密封,一式叁份(一正二副),未按以上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17时00分(**时间)。
3、递交地点为:****点击查看(**市道吾路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供应商
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25年8月20日17时至2025年8月27日17时止(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8****点击查看5992
地 址:**市**镇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 系 人:袁女士/黎女士
联系电话: 173****点击查看7101/151****点击查看4121
地址:**市道吾路平鼎景都二栋一单元1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