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1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1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711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1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1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711条
立即监控
竞价采购公告
因[PC-0104-26J6-FG1809]中国****点击查看分局****点击查看电站库区移民安置水利工程项目起重机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设备采购,请于2026年10月31日17:00前完成报名,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11月3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安装地点 |
| 1 | QD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QD16t/3t-12.5A3,额定起重量16t, 跨度 Lk=12.5m,副钩3t ,配套提供P43轨道(L=2*26m) | 套 | 1 | **省宁**石梨****点击查看电站厂区 |
| 2 | QD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QD20t/5t-12.5A3,额定起重量20t, 跨度 Lk=12.5m,副钩5t ,配套提供P43轨道(L=2*27m) | 套 | 1 | **省宁**西瑶****点击查看电站厂区 |
注:以上数量仅为参考数量,竞价数量可能与实际需求量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以项目部书面提供的供货量并且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在合同供应期间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
二、采购要求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货物生产加工、制造、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包装、采购保管费、运杂(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备品备件、与混凝土连接埋件、安装螺栓及附属材料、专用工具、易耗品、技术服务费(含设计、生产制造、出厂前的检验和实验、现场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现场培训等)、缺陷责任期的服务以及过江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其他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对于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文件中相关资料若核实有弄虚作假的,按废标处理,已发布中标通知书的,撤销中标资格。
2、交货期:批次交货,2026年11月20日,2026年12月20日。
3、交货地点:①**省宁**石梨****点击查看电站厂区;②**省宁**西瑶****点击查看电站厂区(具体交货地点以通知为准,供应商需提前自行勘察物资进场路线,进场不做任何补偿)
4、产品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4.1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设备配件崭新、完好,安装时达到安全、质量要求;相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既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又能满足设计及现场施工质量要求;
4.2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及水电标准,并满足甲方现场工况使用要求。
5、计量方式:实物清点。
6、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2023-2025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响应文件须提交一份扫描件和一份电子版报价表。
8、报价规则:
(1)降价幅度:响应供应商每次报价降价幅度不得低于5000元,且每次报价必须低于当前最低有效报价。
(2)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②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签订总金额的5%。
③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签订总金额的3%。
(3)报价可见性:竞价过程中,系统实时公开当前最低报价(隐藏供应商身份),确保公平竞争。
(4)延时规则:若在竞价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17:00)前30分钟内有新报价,则系统自动**10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新报价提交,确保公平竞争,防止狙击报价。
9、成交确定原则:
(1)最低价中标:本次逆向竞拍以响应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报价最低且完全符合竞价文件技术、商务要求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有效性:响应供应商报价须在2026年11月3日10:00(或最终**时间)前完成提交;报价须满足竞价邀请函规定要求;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参与最终评标。
(3)相同最低价处理:若竞价截止时出现相同最低报价,则系统默认最早提交该价格的响应供应商优先中标。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10、付款方式:
(1)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合同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2)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以电汇支付到供应商指定的与****点击查看银行账号。
(3)支付方式: 供应链融资 ,由采购人承担贴息费用 。
(4)开票要求: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13%)。
(5)付款比例
供应商根据当月验收合格标的物数量开具本月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在90天内支付所供批次材料价款的60%,60天后支付剩余价款的35%,预留5%质保金,产品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息支付。
11、产品质量保证期24个月,质保期自整套设备完**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制造、材料的缺陷等供应商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方通知(电话或网络)48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
12、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运输途中禁止向外抛烟头、明火等,若因供应商原因引起森林火灾,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14、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最优。
15、供应商供货产品交至指定地点,同时随车提供交货清单、产品合格证、材质证书及相关资料。
16、供应商需指定专人随时与采购人各施工项目沟通,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满足施工工程的各项指标。
| 序号 | 内容 | 价格 | 备注 |
| 1 | 设备费 | ||
| 2 | 安装费 | ||
| 3 | 运杂及保险费 | ||
| 4 | 备品备件 | ||
| 5 | 专用工器具 | ||
| 6 | 易耗品 | 若有 | |
| 7 | 技术服务费 | ||
| 8 | 其它 | ||
| 9 | |||
| …… | |||
| 总计: | |||
| 税率: | % | ||
| 质保期满后N年的备品备件及易耗品 | 若有 | ||
| 提供额外的专用工器具 | 若有 | ||
| 其它服务 | 若有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1设备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出厂价) | 制造厂 | 备注 | |
| 单价 | 总价 | |||||||
| 1 | QD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QD16t/3t-12.5A3 | 套 | 1 | ||||
| 1.1 | ||||||||
| 1.2 | ||||||||
| …… | ||||||||
| 2 | QD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 QD20t/5t-12.5A3 | 套 | 1 | ||||
| 2.1 | ||||||||
| 2.2 | ||||||||
| ……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多项设备组合可增加此表。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2运输及保险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重量 | 公里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运杂费 | ||||||
| 2 | 保险费 | ||||||
| 3 | 其它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
| 2 | |||||||||
| ……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2.3备品备件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4专用工器具分项报价表 单位: 元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
| 2 | |||||||||
| ……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5易耗品分项报价表(若有) 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
| 2 | |||||||||
| ……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6技术服务费分项报价表 单位:元
| 序号 | 名称 | 地点 | 单位 | 数量 人日数 | 单价 元/人日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 1 | 现场技术服务费 | |||||||
| 1.1 | ||||||||
| …… | ||||||||
| 2 | 工厂技术服务费 | |||||||
| 2.1 | ||||||||
| …… | ||||||||
| 3 | 设计联络会 | |||||||
| 3.1 | ||||||||
| …… | ||||||||
| 4 | 培训费 | |||||||
| …… | ||||||||
| 5 | 其他 | |||||||
| 合计 | 填入报价汇总表中 |
注: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7其它分项报价表 单位:
表格格式由招标响应人自行制定,若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本项可不申报。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第三分局
地 址:**市****点击查看**中心349号8栋1203室
邮 编:650225
联 系 人:段雪胶
电 话:152****点击查看2685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电站库区移民安置
水利工程项目
地 址:**省**宁**披砂镇景星乡黑泥沟村5组23号水电四局
联 系 人:王德昆
电 话:150****点击查看99311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点击查看第三分局
2026-10-28
QG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 技术协议
附件:
****点击查看电站库区移民安置水利工程项目一级、****点击查看电站QD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技术文件
第1章 ****点击查看电站参数电站概况****点击查看水库扩建工程包括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点击查看水库大坝、泄水建筑 物、取水建筑物(含进水口及引水兼放空洞);灌区工程包括渠系建筑物(输水隧洞、明渠、渡槽、排洪桥、陡坡、倒虹吸等建筑物)、小凉山调蓄山塘、一级、****点击查看电站等建筑物组成。 ****点击查看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0kW,二级消能电装机容量为1× 3700kW,分别以35kV线路、10kV线路接入当地电网。
1.1 电站自然条件
电站气候条件:
年平均气温 16.2℃
年极端最低气温 -5.9℃
年极端最高气温 36.2℃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83%
1.2 电站特性
| 项 目 | ****点击查看电站 | ****点击查看电站 |
| 装机容量(kW) | 1×2000 | 1×3700 |
| 装机台数(台) | 1 | 1 |
| 多年平均发电量(万 kWh) | 486.6 | 1198.6 |
| 年利用小时数(h) | 2433 | 3239 |
| 机组安装海拔(m) | 2063.00 | 1490.00 |
1.3 地震烈度
电站厂房地震设防烈度 Ⅷ级
1.4 交通运输及通信
(1)航空
离电站比较近的机场是**机场、****点击查看机场,距电站公路里程分别为286公里、150公里。
(2)铁路
距电站****点击查看车站****点击查看车站、****点击查看车站,距电站公路里程分别为128公里、302公里。
(3)公路
公路运输时,公**梁允许的最重件不超过40吨。****点击查看电站厂房(经国道353往石梨镇方向)公路里程约46km,****点击查看电站厂房(经国道353往西瑶乡方向)公路里程约45km。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路线需投标人自行踏勘。)
(4)电站通讯
电站厂区有移动、电信手机4G信号。
1.5 桥机的使用条件
主厂房内桥式起重机****点击查看电站1台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及检修;****点击查看电站1台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安装及检修。
(1) 机组各主要部件的吊装尺寸及重量如下:| 项 目 | ****点击查看电站 | ****点击查看电站 |
| 发电机组最重部件为转子带轴(t) | 7.5 | 16 |
| 外形尺寸(直径×长度) | Φ1030mm×4560mm | Φ1286mm×4331mm |
2.1 概述
卖方应负责二台套QD型桥式起重机(一级站QD16t/3t-12.5A3、二级站QD20t/5t-12.5A3)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等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装配、包装、运输和交货;提交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对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验收、取证等钥匙工程服务,提供培训服务等,并对上述工作的质量负责。
2.2 一般要求
(1) 本章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应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卷所规定的各项要求。(2) 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3) 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同时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4) 卖方应负责平衡梁设计与主机厂的配合工作。2.3 供货内容
(1) 本合同范围包括下列起重设备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培训、安装指导和现场服务。乙方应参加本合同设备的现场调试和试运行工作,并参加本合同设备的验收工作;乙方应保证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经全部计入报价中。(2) 卖方负责二台套QD型桥式起重机(一级站QD16t/3t-12.5A3、二级站QD20t/5t-12.5A3)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配套、运输、现场安装指导和现场试验。其主要供货内容如下:(3) 每一台套与桥式起重机配套的自动化元件、电气操作元件、控制元件、保护元件及其箱柜、操作柜等;接缝滑触线(包括安装支架,支架及其国定螺栓材质均为不锈钢)及附件,无接缝滑线×车间长度m;卖方提供一件地面开关箱及连接开关箱与滑触线的动力电缆。(4) 43KG型轨道;垫板、压板、连接螺栓及埋件;(5) 四套行车阻进器及埋件;(6) 润滑油:整机所使用的润滑油量的120%;(7) 油漆:整机油漆喷涂用量的120%;(8) 随机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9) 技术资料及文件;(10) 本协议中未提及但确为影响桥机正常运行和安全所必须的其他设备、元器件和备品备件;(11) 为使设备和系统能够可靠、稳定工作和保证设备、系统完整性所必需的设备、元件、材料等亦属卖方供货范围。1
QG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 技术协议
3.1 交货进度
卖方应按下表要求,提交交货批次和交货进度。
表 合同设备交货批次和进度要求一览表
| 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数 量 | 交货时间 | 备 注 |
| 1 | 轨道、埋件、车挡、滑线及随机工具 | 2台套 | 2026年11月20日 | |
| 2 | 梁、端梁、小车起升机构、大小车运行机构、电气控制设备等 | 2台套 | 2026年12月20日 | |
| 3 | 其余部件 | 2026年12月20日 |
注:
交货地点为**省宁**一级、****点击查看电站厂房工地。
1
QD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 技术协议
4.1 总则
卖方要保证提供的设备能满足以下各表中所保证的性能(由投标人投标时填写),如果设备不能满足所保证的要求,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修改设备,或按违约罚金规定进行处理。
4.2 性能保证
| 序号 | 技术参数 | 投标值 | 单位 |
| 1 | 桥机跨度 | m | |
| 2 | 起吊容量 | ||
| 主钩容量 | t | ||
| 副钩容量 | t | ||
| 主钩试验负荷 | t | ||
| 副钩试验负荷 | t | ||
| 调速容量 | t | ||
| 调速方式 | |||
| 调速比 | |||
| 安全系数 | |||
| 3 | 起吊高度 | ||
| 主钩最大起吊高度 | m | ||
| 副钩最大起吊高度 | m | ||
| 4 | 吊钩起升速度 | ||
| 主钩的速度范围 | m/min | ||
| 副钩的速度范围 | m/min | ||
| 5 | 大车运行速度 | ||
| 快速 | m/min | ||
| 慢速 | m/min | ||
| 6 | 小车运行速度 | ||
| 快速 | m/min | ||
| 慢速 | m/min | ||
| 7 | 吊钩刹车制动容量 | N﹒m | |
| 8 | 主梁挠度 | mm | |
| 9 | 主梁上拱度 | mm | |
| 10 | 工作级别 | ||
| 起重机 | |||
| 运行机构 | |||
| 起升机构 | |||
| 11 | 主钩极限距离 | ||
| 吊钩****点击查看中心的极限距离 | m | ||
| 吊钩****点击查看中心的极限距离 | m | ||
| 吊钩中心至大车轨面的极限距离 | m | ||
| 12 | 副钩极限距离 | ||
| 吊钩****点击查看中心的极限距离 | m | ||
| 吊钩****点击查看中心的极限距离 | m | ||
| 吊钩中心至大车轨面的极限距离 | m | ||
| 13 | 主要尺寸 | ||
| 起重机高度(轨顶至起重机最高点) | m | ||
| 起重机宽度 | m | ||
| 小车轨距 | m | ||
| 单根主梁尺寸 | m | ||
| 主梁底面位置(主梁底面至轨顶) | m | ||
| 14 | 质量 | ||
| 小车总质量 | t | ||
| 单根主梁质量 | t | ||
| 桥机总质量 | t | ||
| 15 | 机械特性 | ||
| 16 | 电气特性 | ||
| 17 | 使用寿命 | 年 | |
4.3 技术参数
| 序号 | 技术参数 | 投标值 | 单位 |
| 1 | 大车 | ||
| 电机数量 | |||
| 电机型号 | |||
| 电机额定功率 | kW | ||
| 电机额定转速(额定功率时) | rpm | ||
| 车轮数量 | |||
| 车轮材料 | |||
| 车轮直径 | Mm | ||
| 车轮轴承类型 | |||
| 最大轮压 | kN | ||
| 最大水平刹车力 | kN | ||
| 最大刹车距离 | m | ||
| 驱动装置类型 | |||
| 制动器类型 | |||
| 制动器安全系数 | |||
| 大梁材料 | |||
| 轨道型号 | |||
| 单根轨道长度 | m | ||
| 大车滑线型式 | |||
| 大车滑线容量 | A | ||
| 2 | 小车 | ||
| 电机数量 | |||
| 电机型号 | |||
| 电机额定功率 | kW | ||
| 电机额定转速(额定功率时) | rpm | ||
| 车轮数量 | |||
| 车轮材料 | |||
| 车轮直径 | Mm | ||
| 轮压值 | kN | ||
| 最大刹车距离 | m | ||
| 车轮轴承类型 | |||
| 驱动装置类型 | |||
| 制动器类型 | |||
| 轨道型号 | |||
| 滑线型式 | |||
| 滑线容量 | A | ||
| 3 | 起升机构 | ||
| 电机型号 | |||
| 电机额定容量 | kW | ||
| 电机额定转速(额定容量时) | rpm | ||
| 制动器类型 | |||
| 制动器安全系数 | |||
| 制动距离(额定负荷低速运行时) | mm | ||
| 卷筒直径 | mm | ||
| 卷筒材料 | |||
| 滑轮组直径 | mm | ||
| 滑轮组材料 | |||
| 钢丝绳类型 | |||
| 钢丝绳直径 | mm | ||
| 钢丝绳支数 | |||
| 钢丝绳安全系数 | |||
| 吊钩材料 | |||
| 减速器变速比 | |||
| 减速器类型 | |||
| 变速箱齿轮材料 | |||
| 变速箱齿轮表面硬度 | |||
| 变速箱齿轮表面精度 | |||
| 齿轮箱内润滑油油量及型号 | |||
| 轴承类型 | |||
| 4 | 重量和尺寸 | ||
| 最大运输件名称 | |||
| 最大运输件重量 | t | ||
| 最大运输件尺寸(长×宽×高) | m/m/m | ||
| 最重运输件名称 | |||
| 最重运输件重量 | t |
4.4 外购件
| 名称 | 供货厂商名称 |
| 减速器 | |
| 减速器齿轮轴承 | |
| 电动机 | |
| 钢丝绳 | |
| 主起升制动器 | |
| 大车行走驱动装置 | |
| 小车行走驱动装置 | |
| 变频器 | |
| PLC | |
| 超载限制器 | |
| 继电器 | |
| 接触器 | |
| 行程开关 |
注:所有外购件需经业主同意。
1
QD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 技术协议
5.1 标准与工艺
5.1.1 本招标文件中采用的技术标准名称和编写代号
(1) 技术标准编制机构名称| 机构或标准名称 | 缩写 |
| ****点击查看委员会 | IEC |
| 国际标准化组织 | ISO |
| 美国材料及试验学会 | ASTM |
| ****点击查看协会 | ASME |
| 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 GB |
| 中华人民**国电力行业标准 | DL |
| 水电部标准 | SD |
| 机械部标准 | JB |
| 原石油部标准 | SY |
| 原冶金部标准 | YB |
| GB3811 | 《起重机设计规范》 |
| GB6067 |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
| JB/ZQ2004 | 《水电站用桥式起重机技术条件》 |
| JB/T53458 | 《水电站用桥式起重机产品质量分等》 |
| SL/T241 | 《水利水电建设用起重机技术条件》 |
| GB/T14405 | 《通用桥式起重机》 |
| JB/T50103 | 《通用桥式起重机可靠性考核评定试验规范》 |
| GB10051 | 《起重吊钩》 |
| JBT6392 | 《起重机车轮》 |
| ZBJ19010 | 《起重机减速器》 |
| GB8918 | 《优质钢丝绳》 |
| GB10183 |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及轨道安装公差》 |
| JB4315 | 《起重机电控设备》 |
| GB50278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 GB5905 |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
| GB50256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 GB3077 | 《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 |
在上述标准中,优先采用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及水电标准。在国内标准缺项或不完善时,可参考选用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其它国家标准。选用的标准,应是已颁布的最新版本。
5.1.2 其它要求
(1) 所有螺钉、螺母、螺栓、螺杆和有关管件的螺纹应使用GB标准。(2) 如果卖方采用与本招标文件列举以外的其它标准时,须向买方加以说明,并经买方同意方能使用。(3) 设备制造应采用先进的工艺,以保证各种运行情况下运行可靠。所有部件的结构、尺寸和材料应做到在各种应力下不产生扭曲、过度变形和过量磨损,更不应出现裂痕和断裂.零部件应有良好的互换性和便于检修。(4) 卖方对检验各部件尺寸的量规,有关记录、照片等免费保管10年。以便买方进行设备的修理或更换零件。(5) 所有自动化元件、电缆等固定元件应有可靠的防松动和防脱落措施。5.2 材料
5.2.1 基本要求
卖方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无缺陷的优质材料,材料质地应均匀、无夹层、空洞或夹杂杂质或锈迹、锈蚀、锈痕等缺陷。如主要设备采用代用材料时,应报经买方审查同意。
5.2.2 材料标准
卖方所使用的标准必须是最新的有效版本。
|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 (1) | 灰铸件 | GB9439 |
| (2) |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 | GB11352 |
| (3) | 工程结构用中、高强度不锈钢铸件 | GB6969 |
| (4) |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 GB699 |
| (5) | 碳素结构钢 | GB700 |
| (6) |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 GB/T1591 |
| (7) |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厚钢板 | GB6654 |
| (8) | 优质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宽钢带 | GB711 |
| (9) | 普通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薄钢板技术条件 | GB912 |
| (10) |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扎厚钢板和钢带 | GB3274 |
| (11) | 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 | GB3077 |
| (12) | 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 GB/T3091 |
| (13) | 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 | GB/T3092 |
| (15) | 一般低压流体输送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 | SY/T5037 |
| (16) | 一般低压流体输送用螺旋缝高频焊钢管 | SY5039 |
| (17) | 无缝钢管 | GB8162 |
| (18) |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 GB8163 |
| (19) | 不锈钢无缝钢管 | GB2270 |
| (20) | 镍及镍合金管 | GB2882 |
| (21) | 拉制铜管 | GB1527 GB1528 |
| (22) | 纯铜棒 | GB4423 |
| (23) | 碳钢焊条 | GB5117 |
| (24) | 低合金钢焊条 | GB5118 |
| (25) | 不锈钢焊条 | GB983 |
| (26) | 紧固件机械性能 螺栓、螺钉和螺柱 | GB3098.1 |
| (27) | 坚固件机械性能螺母 | GB3098.2 |
| (28) | 绝缘材料、化工产品有关标准 |
5.2.3 选用的标准,应是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已颁布的最新版本且应等于或高于IEC、ASTM、ASEM等相应的标准。
5.3 材料试验
5.3.1 用于设备或部件上的所有材料均应经过试验,试验应遵守有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方法和要求。
5.3.2 所有主要部件用的材料(如主梁、吊钩等)应做冲击韧性试验,试验遵守有关技术规范中的规定和要求。热轧钢板应同时做纵向和横向冲击试验。主要铸件和锻件的样品应做弯曲及有关试验。
5.3.3 如卖方提供符合规定的材料试验证明,包括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及所有必须的数据和资料,对主要部件所用板材可免做冲击试验。
5.3.4 试验完成后,在出厂验收时应向买方提供合格的材料试验(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报告一式2份。试验合格证应标记在所用材料的部件上。
5.4 工作应力
5.4.1 设计中应采用合理的安全系数,特别是承受交变应力、冲击、脉动和振动的零部件更应可靠。设备的设计中,应考虑在所有预期的工况下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设备各零部件的倒角应采用适当的倒圆,且与临近表面的连接是光滑和连续的,以减少应力集中。
5.4.2 在设备额定运行工况下,材料应力不应超过表4.4所列规定。
5.4.3 此外,在正常运行工况下,铸铁最大剪应力不得超过19.6MPa,其它黑色金属的最大剪应力不得超过许用抗拉应力的60%,轴颈的最大扭剪应力不得超过许用抗拉应力的50%。
表4.4
| 材 料 | 最大许用应力 | |
| 抗 拉 | 抗 压 | |
| 灰铸铁 | 1/10 U.T.S | 6.87×107N/m2 |
| 普通铸钢 | 1/5 U.T.S或1/3 Y.S | 1/5 U.T.S或1/3 Y.S |
| 碳素锻钢 | 1/3 Y.S | 1/3 Y.S |
| 钢板(对于重要受力部件) | 1/4 U.T.S或1/3 Y.S | 1/4 U.T.S或1/3 Y.S |
| 高强度钢板(对于高应力部件) | 1/4 U.T.S | 1/4 U.T.S |
| 合金铸钢 | 1/3 Y.S | 1/3 Y.S |
| 注:U.T.S----极限抗拉强度 Y.S----屈服强度 | ||
5.5 焊接
5.5.1 焊接工作一般采用手工或半自动气体保护电弧焊,有条件时可采用自动焊。对于需要消除内应力的机械加工件,应在消除内应力后再进行精加工。在制造厂焊接的主要零件,不允许采用局部消除内应力的方法。
5.5.2 焊接件接缝坡口应设计合理,坡口表面应平整,无缺陷、油污及其它杂物。被焊接金属的焊边应良好,且无可见的缺陷。焊缝凸出部分不得超过1.5mm,凹下部分(含咬边、焊接熔池、焊缝接头等)不得低于母材0.5 mm。
5.5.3 焊接办法、工艺及焊工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焊工必须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以供驻厂代表随时抽查,工厂焊接异性金属或不锈钢的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上岗,并由驻厂代表见证。焊缝长度的合格率应为99%,不锈钢焊缝同一部位缺陷处理不能超过2次。
5.5.4 在工地焊接设备时,焊工考试所需的材料、试块、焊条卖方免费提供,现场如有必要考试由卖方提出焊工考试程序,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由卖方的驻工地代表、安装监理认可。
5.5.5 设备在工地焊接时,卖方应按额定金属填充料200%供应焊条或焊丝,****点击查看工厂加工图纸一致,并能适应现场焊接条件。
5.5.6 焊缝应有良好的外观,呈鱼鳞波状,若有焊瘤、焊疤等,应处理平整圆滑,适于表面涂漆。无内外任何焊接缺陷,主要部件焊缝采用X射线探伤或其他无损探伤检验。
5.6 无损检测
5.6.1 无损检测应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有关规定。
5.6.2 无损检测方法主要采用磁粉、染色法和超声波探伤,如用上述前三种方法检查解释不清或有疑问时,也可采用射线探伤法。射线探伤用于高应力部件或某些关键部件的探伤。卖方应将无损检测的详细工艺提交买方审查。检测后,卖方在出厂验收时应向买方提供检测成果报告一式两份。
5.7 钢铸锻件
5.7.1 钢铸锻件质量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5.7.2 应对铸锻件进行无损检测,如发现主要缺陷,买方将要求进行X射线检查,所需费用由卖方支付。
5.7.3 卖方在机械加工过程中,发现缺陷,应及时口头告之买方代表查证。卖方应将铸件次要缺陷及时用书面报告给买方代表,并将修补技术措施用书面报告提交买方代表备案。对于铸锻件的主要缺陷影响到部件性能、强度和使用应作废品处理,如卖方认为还可处理,买方同意修补,应由卖方提出详细的处理技术方案,交买方审查后再进行修复。修复后要求性能强度必须达到标准,并与图纸要求相符,必要时应重新进行热处理。
5.7.4 铸锻件次要缺陷系指气孔深不超过板厚的20%,最大孔深不超过25mm,且需补焊的面积小于1000mm2/m2的缺陷。超过次要缺陷的界限或若干次要缺陷累积在一起时,则认为是主要缺陷。
5.7.5 铸锻件运至工地产生扭曲变形或主要缺陷时,将被拒收。
5.8 防护、清扫及保护涂层
5.8.1 所有设备部件出厂前应由卖方清扫干净,并根据设备部件的特点分别采取防护措施。
5.8.2 设备、部件和管道涂漆颜色应符合合同要求或GB/T8564标准。涂底漆前的表面处理应符合相应的涂料工艺要求。
5.9 设备颜色
5.9.1 在合同签定后,由合同双方最后确定每个项目设备部件的着色。
5.9.2 涂色项目包括;
5.9.3 起重机梁;
5.9.4 小车;
5.9.5 名牌框;
5.9.6 电气柜。
5.9.7 涂漆项目应在出厂前完成,部分项目必须在工地完成的,卖方应征得买方的同意,提供足够数量的备用涂料,供现场修整、修复设备表面涂料之用。
5.10 电气盘柜
5.10.1 配电盘柜和所有的部件应按IEC.439的标准制造和试验。
5.10.2 所有的控制仪表装置应成组,并全部装于盘柜内。
5.10.3 盘柜应由坚固的金属薄板制成,焊接在框架上。钢板最薄为2mm,并采取加强措施以便安装仪表和控制设备。
5.10.4 超过300mm深的盘柜都应有永久性的内部照明,它独立于柜内的其它电气设备。为此目的,每组盘柜都应供有自动空气开关,自动空气开关为施耐德设备。照明电源应为交流单相220V、50Hz并由门控开关控制。
5.10.5 盘柜应满足内部接线和交直流电源端子接线的要求。控制和保护这些电气回路的自动空气开关也要安装在盘柜内,自动空气开关为施耐德设备。
5.10.6 柜内的上部和下部应通过防虫百叶窗保证空气的流通。
5.10.7 所有的盘柜都应为自然通风循环。所有的控制设备都不需强迫风循环冷却。
5.10.8 在装运之前所有柜内的接线都应完成,与电子设备或弱电设备连接的导线截面应不小于0.50mm2,强电低压设备间的连接导线截面应不小于1.50mm2。
5.10.9 仪表和控制设备应易于从盘内移出,便于维修。
5.11 备品备件
5.11.1 卖方应按合同提供备品备件,备品备件应能互换,并与原设备的材料和质量相同。
5.11.2 备件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标记,并提供储存保管这些设备的相关要求。保证在规定的条件下,在保存期内不会变质。
5.12 吊装附件及专用工具
5.12.1 在设备主要部件上,均应设供吊装用的吊耳、吊环等,在安装和组装过程中,所有部件和组装件挂装的吊具均由卖方供给。
5.13 铭牌
5.13.1 主要设备及辅助设备均应有永久性铭牌,其位置应清晰易见。****点击查看制造厂名称、设备出厂日期、设备型号、编号、主要参数及其它重要数据。
5.14 电厂供给的公用设施
5.14.1 厂用交流电源为三相四线制,50Hz,380/220V,电压波动范围为80%—115%;频率波动范围为-3~+2Hz,供控制和保护用的直流电源为220V,消防控制电源为直流24V,电压变化范围为80%~110%。
5.15 试验计划
5.15.1 卖方****点击查看工厂试验计划与现场试验计划,由买方核准后执行。试验计划包括试验项目、试验准备、试验程序、试验过程、判定标准和试验时间。
5.15.2 工厂装配与试验证明
5.15.3 ****点击查看工厂进行组装的各种设备,除制造厂规定的计划外,还应按买方要求进行一些必要的试验,以证明设备及其部件的裕度能满足要求。所有试验项目应尽量模拟正常使用条件。对所有可拆卸的部件应做出适当的配合标记和设定位销,以证明在工地组装无误。
5.15.4 凡在工厂进行的各种设备的检验和试验,****点击查看工厂检验记录复印件,并经买方代表审查认可后,设备才能发运。
5.15.5 卖方应****点击查看工厂装配的设备和试验项目、工艺及检验大纲和时间安排。在装配之前应向买方代表提供零件的质检记录,买方代表认为在必要时,有权对零件制品抽检。
5.16 包装与标志
5.16.1 设备包装运输应符合《产品包装运输管理条例》及JB 2759《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
5.16.2 对设备加工面应采取适用的防锈措施和用木材或其它软材料加以防护。对电气绝缘部件应采用防潮和防尘包装。对仪器仪表设备应密封包装,并有妥善的防震措施。对于刚度较小的焊件应加焊支撑以防变形。
5.16.3 包装箱外部标志及起吊位置应符合GB191《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
5.16.4 包装箱外壁应标明收发货单位名称和地址、合同号、产品净重、毛重、重心线及吊索位置,箱子外形尺寸,共箱第等。
5.16.5 包装箱内应有装箱单、明细表、产品出厂证明书、合格证、随机技术文件及图纸。这些文件、清单、资料均应装在置于包装箱内的专用防潮防雨铁盒内。还应另寄一份给买方,装箱单应列出箱内物品的名称、数量、重量和尺寸。
5.17 ****点击查看工厂试验和培训
5.17.1 卖方应及时通知****点击查看工厂参加主要设备项目的试验。具体项目详见本协议,参加的时间和人数由双方商定。****点击查看工厂试验的人员提供有关文件和食宿方便。
5.17.2 ****点击查看电站运行检修的需要,在设备制造期间派遣有关人员到卖方学习和培训,卖方有义务承担和接受培训任务,并免收培训费。参加培训的人数、专业和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卖方应为培训人员提供培训条件和食宿方便。
5.18 卖方技术人员现场技术服务范围
5.18.1 卖方派遣技术人员
5.18.2 卖方应派遣有能力、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并参加合同设备工地现场开箱交接、指导安装、参加安装阶段质量检查、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等服务。
5.18.3 技术人员的确切专业、数量、在工地停留时间,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将根据实际工作进度由双方讨论决定。如需调整,双方将通过**协商确定。
5.18.4 卖方技术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5.18.5 卖方驻工地总代表应负责合同范围内总的技术指导,并与买方代表全力**、认真磋商,解决电站与合同有关的技术问题和工作问题。但未经双方授权,双方现场代表无权改变、修正合同。
5.18.6 卖方在现场的指导人员,应对设备的安装工艺、质量、设备试验和试运行负责监督;在安装过程中指导人员发现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立即书面通知买方代表。否则,卖方应承担安装质量引起的一切责任。
5.18.7 卖方技术人员不仅要详细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事项、设备性能,而且还要回答并解决买方提出的合同范围内的问题
5.18.8 卖方技术人员应将以上条款提到的合同范围内的工作给买**确的技术指导及必要示范。
5.18.9 为提高买方技术人员的水平,卖方技术人员将帮助买方培训其安装和设备维修人员。
5.18.10 卖方技术人员所给的技术指导应当是正确的。由于不正确的技术指导引起设备的任何损坏,卖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买方有关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5.18.11 卖方的售后服务
5.18.12 卖方的售后服务是指卖方从设备出厂之日起直至设备安装正常运行,维护的各项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的继续供应、重大部件的修复、售后的回访等。
5.18.13 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应是免费的、及时的。质保期之外,视设备情况和责任承担,合理地酌情收费。
5.18.14 售后服务不因卖方所属权的转换改制,领导人更换等均由其继承者继续负责其必须的售后服务责任。
5.19 设计联络
卖方应按本卷的要求参加或组织进行设计审查和设计联络会,并为此做好准备工作。
1
QD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 技术协议
6.1 概述
(1) 本章提出了对一级、****点击查看电站2台QD型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和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设备安装调试的现场指导等具体要求。(2) 起重机的设计标准、选材及技术规范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3) 起重机的现场安装及调试将在卖方的技术指导下,由其它承包商完成。(4) 本技术规范未说明,但又与设计、制造、安装、运输、包装、保管、****点击查看电站其他设备、土建的衔接配合等有关的技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6.2 型式和主要参数
| 序号 | 参数项目 | 主要参数 | |
| 一级站QD16t/3t-12.5A3 | 二级站QD20t/5t-12.5A3 | ||
| 1 | 主钩额定起重量 | 16 t | 20 t |
| 2 | 副钩额定起重量 | 3t | 5 t |
| 3 | 起重机跨度 | 12.5 m | 12.5 m |
| 4 | 工作级别 | A3 | A3 |
| 5 | 主钩起升高度 | 11 m | 9 m |
| 6 | 副钩起升高度 | 12m | 12 m |
| 7 | 主钩起升速度 | 0.3~3 m/min | 0.3~3 m/min |
| 8 | 副钩起升速度 | 0.8~8 m/min | 0.8~8 m/min |
| 9 | 大车运行速度(两端行程限制)位) | 30 m/min | 30 m/min |
| 10 | 小车运行速度 | 20 m/min | 20 m/min |
| 11 | 轨道型号 | P43 | P43 |
| 轨道长度 | 2*26m车间长度=52m | 2*27m车间长度=54m | |
| 12 | 控制方式 | 地操手柄电缆线长度约16m | 地操手柄电缆线长度约16m |
| 13 | 主钩极限距 | ||
| 主钩****点击查看中心的距离 | ≤ 2.2m | ≤2.2 m | |
| 主钩****点击查看中心的距离 | ≤1.2 m | ≤1.2m | |
| 14 | 副钩极限距离 | ||
| 副钩****点击查看中心的距离 | ≤1.2m | ≤1.2m | |
| 副钩****点击查看中心的距离 | ≤2.2m | ≤2.2 m | |
| 15 | 主要尺寸 | ||
| 起重机高度(轨顶至起重机最高点) | ≤2.1 m | ≤2.1 m | |
| 起重机宽度 | ≤4.5 m | ≤4.5 m | |
| 主钩起升极限高度(距轨顶) | / | / | |
| 16 | 质量 | ||
| 起重机总质量 | / | / | |
| 17 | 可靠性指标 | ||
| 平均首次无故障工作时间 | ≥43800 h | ≥43800 h | |
| 18 | 安全装置 | 起重量限制器、起升上下极限限位、大小车行程限位、缓冲器、急停按钮、轨道端部设置止挡块 | |
| 19 | 整机颜色 | 橙色 | 橙色 |
| 20 | 起重机工作级别 | ||
| 工作级别 | A3 | A3 | |
| 主起升机构工作级别 | M3 | M3 | |
| 副起升机构工作级别 | M3 | M3 | |
| 大车运行机构工作级别 | M3 | M3 | |
| 21 | 滑触线位置 | ||
| 滑触线的布置在主厂房下游侧,滑线设置在轨道下方。 滑触线的布置在主厂房下游侧,滑线设置在轨道下方。 | |||
6.3 桥机结构
6.3.1 桥架结构
6.3.2 桥架采用双梁结构,由两根箱形主梁、端梁及附属钢结构组成。选择主梁截面时,要确保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整体稳定性,并应合理布置大车运行机构和电气设备,保证人员在桥架内部通行方便,减轻桥架自重。
6.3.3 桥架材料应采用性能不低于Q345B的低合金钢。主梁采用整根梁结构运抵工地。主梁与端梁的连接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或铰接。
6.3.4 主梁应有必要的拱度,当满载小车的负荷位于跨中时,主梁由于额定载荷和小车自重在跨中引起的垂直静挠度应≤S*0.133%(即小于或等于跨度尺寸的0.133%)。
6.3.5 桥架的所有盖板、腹板的对接焊缝和组合焊缝必须进行100%的无损探伤并符合的无损探伤规程规范要求。
6.3.6 在桥架上应设高度为1050mm的栏杆,并应设有间距不大于350mm的水平横杆,底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70mm的围护板。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能承受1kN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塑性变形。所有栏杆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造型美观。
6.3.7 在桥架和起重机运行机构组装完成后,桥架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6.3.8 主梁跨中上拱度应控制大于S*0.133%,且最大上拱度位置应控制在跨度中部。
6.3.9 桥架以装车轮的基准点测得的对角线差≤3mm,此值允许运行机构组装前测量。
6.3.10 主梁的水平弯曲应满足GB/T14405-93中4.6.2的规定。
6.3.11 箱形梁腹板的垂直偏斜值应小于或等于主梁高度的1/200,并应满足GB/T14405的要求。
6.3.12 主梁上盖板的水平偏斜值应小于或等于盖板宽度的1/200。
6.3.13 小车轨道应采用把接头焊为一体的整根轨道,焊缝接头应无裂纹。
6.3.14 小车架
6.3.15 小车架采用刚性框架焊接结构,或卖方认为更优结构。小车架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合适的刚度,以保证小车架受载变形后不影响机构的正常工作。其构造应考虑起升机构和小车运行机构的布置要求。
6.3.16 小车架材料应采用性能不低于Q345B的低合金钢。
6.3.17 小车架以及小车架上的所有设备基础(如:电机座、减速器座等)和连接孔均应整体加工、镗孔。
6.3.18 小车行走轨道对角线差应和桥架保持一致。
6.3.19 走台、梯子、栏杆
6.3.20 采用双走台和作业平台的铺板应采用具有防滑性能的钢板制成;
6.3.21 通往走台及机械和电气部件安装平台必须通行方便,安全可靠。走台和作业平台都必须设置牢固的栏杆。栏杆离铺板的垂直高度不得小于1050mm,离铺板约450mm处应有中间扶杆,底部有不低于70mm的档板;
6.4 起升机构
6.4.1 各起升机构应相互独立,并设独立的驱动装置。驱动装置的布置应紧凑、维护方便,确保安全可靠。
6.4.2 电机、卷筒的数量,滑轮组和钢丝绳缠绕系统的设计,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
6.4.3 起升机构的制动系统应安全可靠。任何情况下不得出现“溜钩”现象。
6.4.4 制动引起的物品升降平均加(减)速度不大于0.1m/s2。
6.4.5 起吊物在下降制动时的制动距离(控制器在下降速度最低档稳定运行,拉回零位后,从制动器断电至重物停止时的下滑距离)应不大于1min内稳定起升距离的1/85。
6.4.6 主、副钩起升机构均采用无级变频调速。
6.5 运行机构
6.5.1 大车运行机构采用两角驱动,驱动装置的布置应紧凑,安装维护方便,确保安全可靠。
6.5.2 大车运行机构每侧设数量合适的行走轮,并尽可能的减少最大轮压值。
6.5.3 各车轮受力应均衡,多车轮运行平稳,不得出现部分车轮超载,部分车轮不受力的不均衡现象和啃轨现象。并在结构上应有防止啃轨的具体措施。车轮装置等部件的安装、拆卸、维护应简单方便。
6.5.4 大、小车运行机构的减速器低速轴与车轮驱动轴之间的连接方式采用安全可靠、传动性能好的联接方式。
6.5.5 大、小车运行机构均采用减速器、制动器、电动机独立式联轴器连接方式的结构。采用国产知名等品质的产品。
6.5.6 制动引起的大小车运行机构的平均线加(减)速度不大于0.1m/s2。
6.5.7 大、小车行走机构无需变频调速。
6.6 主要零部件
6.6.1 减速器
(1) 主起升减速器采用硬齿面减速器。减速器应使各级传动的承载能力(指齿面接触强度)大致相等,减速器齿轮的支承轴,需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保证轮齿正确啮合。(2) 所有齿轮均应为油浴闭式齿轮。减速器采用封闭式油浴润滑减速器。齿轮轴承采用国产优质轴承。(3) 齿轮的精度等级应符合GB10095《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的规定。(4) 齿面工作表面粗糙度应符合ZBJ19010中7.2.11或ZBJ19011中7.2.12条的规定。(5) 齿轮、齿轮轴采用锻件,不准采用铸造齿轮。其材料和调质硬度应符合ZBJ19011中7.2.1条的规定。(6) 齿部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锻造缺陷,也不得焊补。齿部要进行探伤,不允许有裂纹、夹渣、白点等缺陷。(7) 装配好的减速器应保证转动灵活,无渗漏现象。6.6.2 制动器
(1) 起升机构主钩采用双制动、副钩和大、小车运行机构均采用单制动,制动器采用液压式单推式制动器,制动平稳、可靠。(2) 每套制动器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75。(3) 制动器用的弹簧经过三次全压缩试验后不得再有永久变形。(4) 制动器各铰点均采用自润滑轴承,应能灵活转动。(5) 控制制动器的各操纵部位,应有防滑性能。6.6.3 卷筒
(1) 卷筒采用性能不低于Q355B合金钢钢板卷焊而成,加工前钢板应作无损检测,不得有裂纹、气孔和夹渣等缺陷。对焊缝应进行100%无损检测。焊后进行整体退火处理。(2) 钢丝绳在卷筒上采用压板固定方式,且具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3) 卷筒端部应有凸缘,凸缘应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以上的钢丝绳直径尺寸。(4) 卷筒与减速器低速轴之间的联接方式,采用安全可靠、传动性能好的卷筒联轴器直接相连。能在不拆卸减速器和卷筒支撑座的情况下,较容易地装拆卷筒装置。卷筒联轴器在局部强度和传递扭矩方面具有充足的安全裕度。(5) 卷筒短轴支撑基础应与卷筒体焊为一体,然后整体加工,以保证短轴与卷筒的同轴度。(6) 卷筒绳槽底径误差应不大于0.5mm。6.6.4 钢丝绳
(1) 钢丝绳应符合GB8918《优质钢丝绳》中的规定。应采用线接触钢丝绳,并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2) 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倍。(3) 钢丝绳禁止接长使用,在卷筒上不得迭压。(4)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除固定绳尾的圈数外,不得少于3圈。(5) 安装钢丝绳时,不应在不洁净的地方拖线,也不应绕在其它物体上,应防止钢丝绳划、磨、碾压和过度弯曲。(6) 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所有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且不影响外观检查。(7) 钢丝绳与卷筒固结的尾端长度应符合标准要求,钢丝绳应满足当地环境温度要求,在保质期内不得渗油。6.6.5 吊钩
(1) 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经检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2) 采用锻造双面吊钩,吊钩材料应满足GB10051.1-5《起重吊钩》中的要求。(3) 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4) 吊钩螺母和吊钩横梁材料的选用,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 吊钩应设有钩口闭锁器,以防止吊重意外脱钩。****点击查看中心线灵活转动,****点击查看中心转动180度无卡阻现象。(6) 吊钩与滑轮组应能方便地装拆。6.6.6 制动轮
(1) 制动轮材料采用45钢或ZG310-570,工作表面进行表面淬火处理,淬火后表面硬度为HRC45~55。淬硬层深度为2~3mm,深2mm处的硬度不低于40HRC。(2) 制动轮全部表面经机械加工制动面粗糙度不低于0.8。椭圆度和径向摆动量不大于0.0005D(D为制动轮直径),以提高动平衡特性。制动轮宽度要比制动瓦块大5~10mm,以保证制动瓦块所有表面都产生摩擦作用。(3) 制动轮上不得有裂纹,其制动面上不得有铸造缺陷,也不得焊补。(4) 制动轮的制动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沾染油污。(5) 安装好制动轮的径向圆跳动和端面圆跳动应满足GB/T14405-93《通用桥式起重机》的要求。6.6.7 车轮
(1) 车轮材料应满足JB/T6392中的有关规定。(2) 大车车轮采用双轮缘车轮;小车车轮采用单轮缘车轮。(3) 车轮的踏面和轮缘内侧面上,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铸造缺陷,不得焊补。6.6.8 滑轮
(1) 滑轮采用轧制轮缘滑轮,材料为ZG35号钢,其设计制造应符合ZBJ80006,10的有关规定。(2) 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的比值选择应满足要求。(3) 滑轮槽应光洁平滑,不得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4)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跳出轮槽的装置。(5) 动滑轮组两侧板应能方便地同吊钩装置侧板分开,便于拆装吊钩。6.6.9 聚氨酯缓冲器
(1) 在大车和小车上都应装设缓冲器。缓冲器应具有吸收运动机构的能量并减少冲击的良好性能,其承受碰撞的能力应满足GB3811中4.4.6条规定。6.6.10 大车阻进器
(1) 阻进器的形式和结构应满足大车冲撞力要求,同时使桥机端部极限数值尽量小。6.6.11 轨道安装附件
(1) 大、小车轨道安装附件中所有垫板、压板等采用碳钢材料。6.7 润滑
6.7.1 采用手动分散润滑系统,并配置相应油枪,方便维护、操作。
6.7.2 设备应有润滑图,润滑点应有标志。润滑点的位置应便于安全接近。
6.8 消防
在主梁走台通道合适的地方,均应分别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6.9 轨道及安装附件
起重机大车采用43KG轨道,轨道垫板、压板采用钢板或铸钢制做。
6.10 电气设备
6.10.1 起重机的电气系统设计应符合GB/T3811中的有关规定,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传动性能、监控性能和保护性能安全、准确可靠,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电源安全停车。
6.10.2 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GB5025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6.10.3 电器设备和电器元件应与起重机的机构特性、工况条件、环境条件和使用条件相适应。在额定条件下工作时,其温升及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充分重视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运行的影响,尤其应考虑电气设备的除湿防潮、防尘。
6.10.4 电气设备装于有防护作用的柜中,设备柜的外壳用钢板制成。
6.10.5 大车馈电采用带绝缘壳的三相四线制无接缝安全滑触线。根据负荷电流选择滑触线的规格,并以尖峰电流校验电压降。对所选用的滑触线,还应校验其机械强度。滑触线上的电压损失不得超过其额定电压的5%。
6.10.6 小车馈电采用匾电缆运行的电缆。
6.10.7 电动机采用强制风冷的专用变频电动机,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IP44。绝缘等级为F级。
6.10.8 变频器性能不低于深川品牌,主要电气元件性能不低于正泰品牌,所有电气保护、控制、显示、报警元器件应采用一线国产品牌。
6.10.9 桥机应设超载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下降深度限位器、大、小车运行机构限位开关、缓冲器、连锁保护装置、扫轨板、防碰撞装置、阻进器等安全装置。桥机必须设有短路保护、过电流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断相保护、接地保护、过速保护、紧急开关、行程开关等电气保护。
6.10.10 在桥架下设置有防震设施的照明设备,使地面有足够的亮度。照明电源采用安全电源。
1
QD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 技术协议
7.1 备品备件
对应于本合同文件所提供的桥机及其附件,应提供如表7.1总量的备品备件,其价格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备品备件应与原相同部件具有互换性,相同的材料和相同的制造工艺。签订合同时买方有权取舍备品备件的品种和数量。
卖方应随机供应下列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器具以及卖方认为必须提供的其它器具。
表 备品备件表
| 序号 | 名 称 | 数 量 |
| 1 | 行程开关 | 各2套 |
| 2 | 小车电缆滑线 | 2套 |
| 3 | 制动块 | 2套 |
| 4 | 接触器 | 2套 |
| 5 | 小车缓冲器 | 2套 |
| 6 | 各类指示灯 | 2套 |
| 7 | 各规格熔断器 | 2套 |
7.2 专用工具
表 专用工具表
| 序号 | 名 称 | 数 量 |
| 1 | 力矩扳手 | 2套 |
| 2 | 黄油枪 | 2套 |
1
QD型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 技术协议
8.1 概述
本章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全部合同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审查会上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8.2 工厂检验
8.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8.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8.2.3 卖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检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8.3 工厂装配和试验
8.3.1 ****点击查看工厂车间进行组装的各种设备,除制造厂规定的计划外,还应按买方要求进行一些必要的试验,以证明设备及其部件能满足需要。
8.3.2 凡在工厂进行的各种设备的检验和试验,****点击查看工厂检验和试验记录抄件,并经买方代表审查认可后,设备才能发运。
8.3.3 卖方应事先****点击查看工厂车间装配的设备和试验项目、工艺及检验大纲和时间安排。
第9章9.1 概述
9.1.1 桥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各项现场试验,包括安装检验、空载试运行、负荷试验和验收试验(试验荷载及吊具由买方负责)。以验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是否符合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9.2 安装检验
9.2.1 卖方应按设计图纸、技术文件进行组装、调试。在安装过程和安装完毕后,应分别进行分项检验和总体检验,其施工工艺及质量要求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9.3 空载试运行
9.3.1 在桥机安装完毕,经现场安装试验、检查合格后,桥机起吊荷载之前,应进行桥机空载试运行,以检验设备性能和运转机构的灵活性。
9.4 负荷试验
9.4.1 在设备安装检验和空载试运行均合格后,应进行负荷试验,以检验设备技术性能和保证值是否满足和符合合同文件和规范的规定。
9.4.2 卖方应提出合适的试验方法和程序,试验大纲应经买方审查批准。卖方应保证各机构安全运行。
9.4.3 试验方法必须能够对桥机使用过程中最易发生安全问题的起升机构、制动系统及其电气部分等进行试验,保证桥机安全可靠运行。
9.4.4 桥机应按照额定容量的1.25倍进行静荷载试验,并检查大梁的挠度和永久变形值是否满足本合同和其它有关规范要求。桥机现场安装完成后,在起吊转子时将对大梁的挠度和永久变形值进行复核。
9.4.5 桥机应按额定容量的1.1倍进行动负荷试验,以检查桥机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制动等是否满足本合同和其它有关规范要求。
9.4.6 卖方应提供一套独立的试验起吊钢绳等系统。卷筒等部件设计时,应考虑试验的特别要求,不允许将永久性的钢丝绳缠绕系统作为试验工具。
9.4.7 负荷试重试验时,将由买方组织协调提供相关的试重物品,进行**省特检院的验收检测。
9.5 验收
双方对到货数量进行清点确认无误,相关资质报告完善齐全后,验收通过,若存在质量缺陷或资料缺漏,卖方无偿处理完成后进行最终验收。
9.6 验收以验收报告移交之日,由买方对设备签署最终验收证书。
9.7 图纸和资料
卖方按要求向买方提供图纸、资料,其数量为一级站、二级站各6套。电子版U盘一套
(1) 产品出厂试验报告;(2) 外购件合格证;(3) 总图及电气原理图;(4) 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参数特性表(5) 产品说明书;(6) 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7) **省特检院出具的验收报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