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 2025-08-17 12:57
截止时间: 2025-08-21 17:00
招标方联系人: 李大为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6****点击查看2430
招标方邮箱:
监督方联系人: 顾鹏
监督方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605755
监督方邮箱:
保证金: 2400.0
结算与发票信息:
结算方式: 每月的21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经双方核对后的原始签收凭证,甲方予以回收。
支付条件: 结算方式:机械月度对账完毕后,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租方在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70%租金;剩余25%的租金,在本合同封闭后6个月内分批进行支付;剩余5%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6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支付出租方。如发生纠纷,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支付方式:****点击查看银行转帐、承兑汇票形式支付,每期支付金额中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不低于40%,承兑期6个月,买方不承担贴息费用。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货信息:
交货方式: 汽运
收货人: 李大为
收货人联系方式: 136****点击查看2430
其他说明事项:
标的明细: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期 送货地址
1 | 2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4003 | 汽车起重机租赁 | 130t | 6.0 | 月 | 供应商提供的设备须严格符合以下技术参数标准:汽车起重机130吨,设备年限不得超过3年,证件齐全,操作手有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2、设备满足130吨吊车性能,严禁以小充大。 | | 东北区-**省-**市-**县-马鹿沟镇南十八道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