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污水设施疏通养护与应急处置服务单位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8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2.2 综合评分评分内容“机械设备配备”的评分标准由“一、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提供一套检测仪(高清qv检测仪和cctv检测仪)加5分,满分5分。二、满分5分。(1)同时提供清淤抓斗车、高压冲洗车和移动电源泵车三种设备的,得5分;(2)仅提供一辆高压冲洗车的,得3分;(3)其他的不得分。注:自有车辆须提供行驶证,自有的高清qv检测仪和cctv检测仪须提供购买发票;租赁车辆除提供行驶证外还需提供租赁协议且协议中能体现出甲乙双方名称,租赁的高清qv检测仪和cctv检测仪器需提供租赁协议且协议中能体现出甲乙双方名称)”现更正为:“一、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设备:提供一套检测仪(高清qv检测仪和cctv检测仪)加5分,满分5分。二、满分5分。1.同时提供清淤抓斗车(或具备清泥功能的其他设备)、高压冲洗车(或具备管道疏通清淤功能的其他车辆)和移动电源泵车(或具备管道导流功能的其他设备)的,得5分;2.仅提供一辆高压冲洗车(或具备管道疏通清淤功能的其他车辆),得3分;3.其他的不得分。注:(1)因不同厂商对设备名称的表述存在差异,为保障认定的合理性与全面性,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或设备中,若与“清淤抓斗车”具备同等清泥功能、与“高压冲洗车”具备同等疏通功能、与“移动电源泵车”具备同等导流功能的其他名称的车辆或设备均予以认可。(2)若为自有车辆或设备,应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功能有效性及归属:自有车辆相关: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可体现车辆具备对应清泥/疏通/导流功能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发票等);自有设备相关(高清qv检测仪和cctv检测仪):购买发票。(3)若为租赁车辆或设备,应提供以下材料,以证明其功能有效性及租赁关系:除提供与自有车辆或设备要求一致的材料外,还应额外提交车辆/设备租赁协议,且协议中须清晰载明甲乙双方的完整名称。”内容二:本项目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原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开启地点)现更正为:“2025年9月9日9点00分”“****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541室(城南新区三清路666****点击查看中心五楼)”
更正日期:2025年9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办****点击查看泵站38号
联系方式:詹工0558-****点击查看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三清路666****点击查看中心三楼6号厅
联系方式:张工、周工0558-****点击查看193(备用0558-****点击查看016、0558-****点击查看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工;张工、周工
电 话:0558-****点击查看605;0558-****点击查看193(备用0558-****点击查看016、0558-****点击查看013)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