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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管理局2026年自然灾害救灾水源工程
2. 实施单位:****点击查看管理局
3. 项目背景:2026年3至9东乌旗发生旱情,部分苏木镇草场受旱,人口存在饮水困难。根据《东乌旗2026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方案》,实施抗旱救灾机电井建设,缓解受灾区域人口饮水困难。
4. 建设地点:乌里雅斯太镇、额吉淖尔镇,阿拉****点击查看社区),具体点位待实地核查确定,优先选址嘎查集体草场,严禁在禁牧区、已有水源工程区域施工。
5. 建设规模:**抗旱救灾机电井共4眼,单井设计井深120米;每眼井配套潜水泵、5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彩钢管理房、井口保护装置、工程铜牌标识牌等全套配套设施。
6. 工期要求:总工期1个月,计划2026年10月至11月完成全部施工、设备安装、抽水试验、水质检测及竣工验收交付;其中工程准备期3天,成井及配套安装25天,验收交付2天。
7. 资金来源:2026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专款专用。
8. 采购方式:三方询价比价采购,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相关规定,可不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询价比价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标准
(一)采购工作内容
包含4眼120米抗旱机电井钻井施工、井管安装、滤料回填、洗井、抽水试验、水样采集检测;潜水泵、50KW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2m×2m×2m 彩钢管理房建设、角钢防护;井口保护罩、30cm×50cm 铜牌工程标识牌制作安装;施工场地平整、施工后草场植被恢复;完成全部成井资料、施工档案资料整理,配合监理、业主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
(二)主要技术执行标准
1. 《机井工程技术标准》(GB/T****点击查看52023)
2. 《管井技术规范》(GB****点击查看62014)
3. 《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GB/T****点击查看42024)
4. 《**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DB15/T****点击查看025)
5. 《****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加强 2019 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锡应急发〔2019〕84 号)
(三)核心技术参数
1. 设计井深120米,松散层孔径400mm,配φ219mm钢套管;基岩层孔径250mm,配φ165钢管,钢管壁厚≥3.0mm;井管倾斜度<1°;
2. 滤料粒径58毫米,含土量≤5%;洗井后井底沉淀物厚度小于井深5/1000;出水含砂量(体积比)小于1/20000;
3. 单井设计出水量25m3/ 日;配套水泵暂定型号125QJ3150/7,配套50千瓦发电机组;
4. 彩钢管理房尺寸2.0m×2.0m×2.0m,井房四角角钢防护,外墙固定铜质永久工程标志;设置定制井口保护罩、30cm×50cm 铜牌标识牌。
5. 成井后必须开展抽水试验、水质检测,水量、水质达标方可移交。
6. 施工结束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草原植被,妥善处置泥浆、施工废水,做好草原生态保护。
本项目管理费(监理费、工程造价费)14000元计入施工单位报价范围。
三、参与比价单位资格条件
1. 参与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钻井施工相关经营资质,拥有钻井施工设备、专业施工队伍;
2. 具有类似牧区机井钻井施工业绩,能够承担本项目全部施工、设备供货安装、现场调试工作;
3.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
4. 能够严格遵守草原保护、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杜绝 “三违” 作业,承担施工期间全部安全责任;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比价资料递交要求
1. 递交材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类似机井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 (5)完整报价函(总价包干,列明 4 眼机井施工、设备、安装、恢复、检测等全部费用)。
2. 所有资料需密封装订,封套加盖单位公章。
3. 递交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1日(3个工作日)
4. 递交地点:****点击查看管理局
5. 逾期递交、资料不全、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比价资料不予受理。
五、评审及成交原则
1. ****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比价评审,对三家及以上有效比价单位资料进行综合评审;
2. 在满足全部技术标准、工期、质量、安全要求前提下,综合报价合理性、施工能力、过往业绩确定成交施工单位;
3. ****点击查看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施工合同。
六、其他要求
1. 成交单位必须接受工程全过程监理,严格服从业主、监理单位质量管控,严格执行成井工艺,完工后配合完成抽水试验、水质检测、竣工验收;
2. 工程完工后按要求整理全套施工档案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3. 项目资金为救灾专项资金,工程款支付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执行;
4. 施工单位须严格落实草原生态保护,施工完毕完成场地平整、草场恢复;
5.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东乌旗 2026 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方案》及施工合同为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巴图孟克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2225
地址:**乌里雅斯太镇阿拉坦合力西街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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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dwyjj6884
****点击查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