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北京、兰州建设工程公司中小型塔式起重机11台转让公告

12月6日北京、兰州建设工程公司中小型塔式起重机11台转让公告

发布于 2024-12-12

招标详情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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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016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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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点击查看公司中小型塔式起重机11台转让公告
项目类型:挂牌-公告 所属行业:工程设备
所在区域:**-** 价格:报价/竞价
拍卖时间:2024-12-06 发布时间:2024-11-30
项目名称**城****点击查看公司中小型塔式起重机11台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转让方名称**城****点击查看公司转让申请与承诺详情点击转让底价216.837万元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7-08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4-12-06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否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否交易机构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10-****点击查看5780
资产情况
机械设备 名称 塔式起重机
所在地
规格型号 成新率(%)
计量单位 数量 11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城****点击查看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城建生产发[2023]202号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应在成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经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及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如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资产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的有关约定扣除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交易价款,并将标的资产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4、受让方应于《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明及《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交易凭证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的确认、交接工作,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资产移交确认书》签署后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转让方不负责保管及其他责任。 5、受让方应于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资产清运完毕。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清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应自行拆除、运输标的资产,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转让方、受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标的资产拆除、运输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及存放地的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及存放地的管理,按转让方清运时限要求完成标的资产的清运。清运时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清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存放地墙体、路面和周围设备设施。受让方在标的资产清运完毕后,要求达到场平地净。 7、本项目受让方须向北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成交金额的5%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踏勘安排

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踏勘时间:项目公示期间的工作日;预展地点:标的资产所在地;联系人:郭晓硕,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3570(需提前电话预约),除已确定的踏勘时间外不再另行安排。各意向受让方由转让方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其它时间转让方不再另行组织。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现场踏勘时应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均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预展期间对转让方指认的标的资产进行验核确认,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不承担售后服务。信息发布所载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请各意向受让方谨慎参与报价,成交后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转让底价不包含增值税。 3、标的资产分别存放于**市**区北小营镇小胡营村、**市**区九州加气站北50米(九洲城荣江郡对面)。 4、其他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30.000000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全部保证金作为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它违反转让、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或所需要交纳的相关税费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它违反北交所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处置方式

①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 ②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退还。

其他附件 附件: 11台起重机清单.xlsx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实物资产交易合同.pdf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1)自由报价期为20个工作日,自信息披露公告发布之时起至信息披露公告发布期满次日起第1个工作日10:00:00时止
(2)限时报价周期为120秒
(3)加价幅度为人民币3.00万元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竞买人,由该竞买人登录系统进行报价后,可以协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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