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要求:
规格型号:塔式起重机QTZ63(5510),安装高度55m、塔机臂长55m。 进出场费、安拆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出租方开具。塔吊电费、塔吊操作手、进出场费、安拆费由承租方承担 1.单价为不含税单价,预计使用10个月,预计产生费用280000元,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个月费用,结算90天后采用电汇或六个月供应链金融(甲方不贴息)方式进行付款。 2、进出场费(含进场及退场运费、装卸设备机械费、人工费、税金)为10000元/台; 3、安装拆卸费(含安装和拆除时所用起重设备、顶升、人工费、钢丝绳、预埋件(塔吊支座、地脚螺栓等不回收)、调试费、检测及二次检测费用(每月定期检查、保养、日常维护、不定期进行塔吊设备检修、巡修等费用)、塔机安装使用高度内电缆线从专用配电箱至操作室主电缆线费用、大中小维修保养费、税金、防倾翻监控系统和人脸识别系统等,安装以能达到正常使用、通过当地相关部门备案验收为标准)为15000元/台; 4、安装拆卸附墙(含附墙及预埋件,附着安、拆,税金)为6000元/道; 5、塔吊出厂年限为5年之内,租金报价需包含利润、塔吊资料整理及上报、技术服务、日常保养、配合日常甲方及相关部门关于塔吊的验收、恶劣天气及节假日后复工的检查检修等一切费用。春节期间塔吊租赁报停一个月,期间不计租赁费。因气候原因、建设单位、政府部门、不可抗力等原因停工七天及七天以上,甲方有权提出报停,报停天数以实际天数为准,停工期间的塔吊月租赁费按照30%支付。 6、预计安装高度55m、塔机臂长55m;塔吊电费、塔吊操作手、进出场费、安拆费由承租方承担。 7、使用地点:**市**区上马街道。 8.设备产权单位与报价企业单位名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