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农投智慧城建设项目西边公园用地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NDNT2025-NJG-004)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宁都县农投智慧城建设项目西边公园用地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NDNT2025-NJG-004)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于 2025-06-25

招标详情

宁都县永生农业投资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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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关于**县农投智慧城建设项目西边公园用地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6-25 10:12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对**县农投智慧城建设项目西边公园用地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响应。供应商自行探勘现场,投标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迟到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投标资料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县农投智慧城建设项目西边公园用地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00元/小时/台

最高限价:360.00元/小时/台

采购内容及要求:

品目

项目名称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县农投智慧城建设项目西边公园用地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二)、谈判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特定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现行有效的渣土运输经营许可资质(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到****点击查看(**省**市宁****点击查看停车场旁斜上坡第一栋)线下获取或邮箱获取。

(五)、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地点:2025年6月30日09:30(**时间),谈判地点:****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宁****点击查看停车场旁斜上坡第一栋),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出席谈判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原件。

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付款方式:

工程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以测量报告为准)97%,留3%为保证金,完成验收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且供应商无违约行为付清尾款。(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工期:合同工期40日,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成交供应商编制进度计划表并报采购人审批,采购人每天都安排专人进行进度推进,当实际进度滞后于原计划进度时,成交供应商应采取赶工措施,如还未满足进度计划,则成交供应商构成违约,应按每延误一天缴纳5000元违约金。采购人还可另聘机械租赁单位施工,并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八)、响应保证金: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转入以下账户(户名:****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开户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账号:7979 0127 3510 406),并注明**县农投智慧城建设项目西边公园用地土石方工程机械租赁项目响应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九)、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提交方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选择转账的,成交供应商转入指定账户,选择保函的,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采购合同签订前转入指定账户或提供纸质保函。

企业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镇

开户行:**银行**支行

账号:2870 6010 0100 0037 77

(注: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函格式内容必须经采购人确认。)

(十)、联系方法:

采购人:****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县**镇翠微东路9号1栋1-2号第一层店面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193****点击查看8596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省**市宁****点击查看停车场旁斜上坡第一栋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4861

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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