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延寿瑶族乡人民政府汝城县钨矿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A3栋整改修缮(第二次)(包1)合同公告

汝城县延寿瑶族乡人民政府汝城县钨矿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A3栋整改修缮(第二次)(包1)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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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县钨矿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A3栋整改修缮(第二次)(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6月10日
采购合同编号:****点击查看-1
采购人(全称):****点击查看(甲方)
供应商(全称):****点击查看(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县钨矿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A3栋整改修缮(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点击查看
3、项目内容:**县钨矿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A3栋整改修缮(第二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张桂强
6、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944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点击查看579.91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5年06月09日,完成日期:2025年12月10日。总日历天数:184天。
2、地点:**瑶族乡小垣棚户区A3栋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点击查看政府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设计要求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6-09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6月09日
合同订立地点:**瑶族乡小垣棚户区A3栋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叶均芳
委托代理人:袁强飞 委托代理人:
电 话:137****点击查看8920 电 话:188****点击查看3222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省****点击查看湖区乐仙小镇41栋3单元106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支行
帐 号:4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52506915
附件(1)
汝城县钨矿棚户区改造工程A3栋整改修缮施工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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