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中外运有限公司2025至2028年集疏运新能源电动重卡包车服务采购标段4中山仓码大客户-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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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外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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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 采购方式: 项目类型: 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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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
经营服务
2025-09-09 09:00:00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联合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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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区海员路97号外运大楼409室
麦晓晴
156****点击查看5980
****点击查看@sinotrans.com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渠道 受理异议的渠道: 受理投诉的渠道:
异议联系人:麦晓晴
异议联系电话:156****点击查看5980
异议邮箱:****点击查看@sinotrans.com
异议说明:异议的处理主体为采购单位,如供应商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应按照上述规定的异议联系人/电话/邮箱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异议处理情况。
①受理异议的渠道: 如对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itps:/dzzb.****点击查看.cn/)或采购文件规定的邮箱与采购联系人确认异议处理情况。 ②受理投诉的渠道: 吴南南, 137****点击查看5602 , ****点击查看@sinotrans.com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范围及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询问截止时间: 回复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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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背景 ****点击查看经营着各省区的集装箱公路运输业务,为了优化**地区主要**的集装箱运输专业服务,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推动绿色低碳运输,拟通过公开采购引入专业供应商,提供全新的新能源电动重卡包车运输服务,覆盖指定区域的货物运输需求。其中本标段为标段4**仓码大客户。 2.2项目服务内容 基于询价采购文件提出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运输服务要求,中选供应商需满足运输服务要求。 承运货物:标准海运集装箱(含重箱、吉箱)。 运输要求:详见报价表。 2.3项目服务期限:3年。中选至-2028年8月31日。 合同签订要求:在收到中选通知书的一个月内签订合同。 履约保证金支付要求:在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足额的履约保证金: 第一中选供应商需缴纳人民币6万元。 第二中选供应商需缴纳人民币4万元。 第三中选供应商需缴纳人民币4万元。 2.4 采购供应商数量:3家。 中选说明:车辆由中选供应商自行购置,本标段 第一中选供应商需购置全新的新能源电动重卡车15 台; 第二中选供应商需购置全新的新能源电动重卡车10台。 第三中选供应商需购置全新的新能源电动重卡车10台。 每个标段最多中选供应商数量为M,实质性响应数量为N,若N小于等于M,中选的数量为N-1(若N等于1时,中选的数量为1);若N大于M,中选数量为M。
4.1信誉要求 4.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2其他信誉要求: / 4.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4.4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4.5供应商可选择其中1个或多个标段报价,但投标过程中不能更改标段。每标段的中选供应商可以重复。 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6.1-6.9 因模块字数限制,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10 排他条款: 列入甲方承诺按月度支付包车保底运费产值的全新新能源车辆,原则上未经甲方的网点业务负责人的允许下禁止承接非外运委托的工作任务,一经发现,将处罚2000元/次,累计发生或拒不合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将违约车辆作退出**协议的方式进行处理。如因当天乙方车辆维修、年审或司机请假等原因导致车辆无法出勤,乙方有责任临时调配其它新能源车辆进行补充,如无法补充,导致甲方需在市场上重新采购新能源运力完成订单的,所产生的临时采购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11 人员配置:需固定派驻1名调度员到甲方本标段对应的办公现场进行协助跟进派单计划、管理司机、车辆跟踪与系统运踪打卡操作等; 6.12 指定补能条款: 本协议下投入**的全新电动重卡的电池所采用车电分离模式、充电功率、规格等技术参数,定点充电补能的服务场所与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均由甲方按业务场景的作业要求进行指定;凡自行购置或使用未报备方的租赁电池,或未经允许下自行临时充电补能等方式,均视为违约行为; 6.13 运输风险:运输过程中涉及的货损、车损、人员伤亡、电池自燃或爆炸等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肇事车辆自行承担,乙方公司并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6.14 约定交付车辆时限条款:乙方合同签定后应整体遵循甲方要求车辆投入营运的时间要求下进行购置全新的电动重卡,并及时安排车辆办理上牌、购置保险与符合上路营运条件,若中标新电动重卡车辆数少于或等于15台的,签约月度包车保底运费产值的全部车辆原则上投入营运逾期晚于2025年09月30日的,甲方有权取消未按期交付投入运营的部分车辆的**资格;若中标新电动重卡车辆数大于15台的,签约月度包车保底运费产值的车辆数中的60%(具体以取整体为准),原则上投入营运逾期晚于2025年09月30日的,甲方有权取消未按期交付投入运营的部分车辆的**资格;剩余车辆数原则上投入营运应不能晚于2026年3月31日,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未按期交付投入运营的部分车辆的**资格;以上所有投入运营车辆是不按实际投入时间进行累计三年**期,实际业务合同期统一执行三年期,统一的合同届满日。6.15 保险:交付车辆需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单,每台车辆的保险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个别车辆如因事故出险导致保费增加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后续若甲方具备批量采购保险的价格优势,乙方应配合甲方按年度进行代购与支付保费。 6.16 运价结算条款:如遇新能源包车**期间,因市场持续下行或特定客户要求降低的,甲方有权主导裁定下调该线路的产值运价; 7、 安全生产 按照《安全协议书》细则执行。 8-10 因模块字数限制,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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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总报价 1 元/车/月 详见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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