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要求:
本次租赁车辆:工程自卸车(前四后八),七年以内设备,工作地点:沈海高速两城至汾水段改扩建一合同,**沥青拌合站--山海路通水稳站倒运石灰岩溢料等材料,运距约40公里左右,****点击查看检查站,过检查站所产生的费用乙方自理,包括运输过程中路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问题,均有乙方负责处理协商。预计同时使用4-6辆,装车甲方承担,卸车乙方自己负责,预估工作量:5000吨左右。按吨结算,出站进站都要过磅检测,结算时以实际过磅吨数为准。无预付款,采取现金、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电子债权凭证等方式进行付款(票据及电子债权凭证年化贴现率不高于3%),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或者供应链金融票据的比例为100%、现金支付比例为0%。 要求车辆证件(铭牌、出厂合格证、行驶证、保险、维修保养记录等)、操作手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操作证等)齐全(需提供扫描件),满足国五排放,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安排,操作水平满足施工要求,如达不到施工现场要求操作水平或不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安排调度,必须更换设备。 报价公司之间禁止有关联关系,报价截至之后,开标时,需从天眼查、企查查查询报价企业是否有关联关系,企业之间若有关联,报价无效。 报价单位须提供近半年内的纳税记录、近半年内无纳税记录的取消报价资格。 联系人:刘星卓,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