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说明
一、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中的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报价部分的评分标准,修改为“评标价以报价表的不含税报价总价(报价总价应为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偏差率超过基准价每超1个百分点扣1分。”
二、税率说明
(1)各投标单位填报的不含税报价须与投标系统内填报不含税报价保持一致;
(2)计税税率以各投标单位正式提交的报价文件(PDF版)所载税率为准;
(3)若线上系统填报税率与PDF签字盖章版报价文件税率存在差异,统一以经签字盖章的正式报价文件(PDF版)税率执行,最终含税总价均按盖章报价文件为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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