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道物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2台叉车)

上海航道物流有限公司部分资产(2台叉车)

发布于 2025-06-23

招标详情

上海航道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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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8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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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转让底价: 37.742760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 **区
资产类别: 机动车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06-2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06-27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张彬 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7557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1. CPCD250型叉车 型号 :合力牌CPCD250型内燃平衡重式液力柴油叉车 原值 :168万元 发动机 :沃尔沃TAD721VE,功率195kW,欧Ⅱ排放 技术参数 :自重36.5吨,额定起重量25吨 出厂日期 :2015年4月28日 2. CPCD135型叉车 型号 :合力牌CPCD135型内燃平衡重式液力柴油叉车 原值 :71.3万元 发动机 :康明斯QSB6.7,功率119kW,欧Ⅱ排放 技术参数 :自重18.45吨,额定起重量13.5吨 出厂日期 :2015年7月2日 制造商 :****点击查看公司
资产类别 机动车 车牌号 沪P-00923
车辆品牌 合力牌 CPCD250型 发动机号 ****点击查看638049
数量 1
资产类别 机动车 车牌号 沪P-00922
车辆品牌 合力牌 CPCD135型 发动机号 ****点击查看4035
数量 1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台叉车都是欧Ⅱ(国2)排放标准,**地区在2026年1月1日后禁止使用。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点击查看
注册地(住所) 浦东大道2501号26幢510-525室
经济类型 ****点击查看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点击查看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点击查看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信息披露期满之前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2万****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网络竞价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同意**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转让价格不含增值税。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1)我方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对车辆能否过户、能否外迁、环保标准、是否存在违章、是否存在保险过期、脱检、证件是否齐全、发动机号与车架号确认等与车辆相关的情况及相应一切瑕疵均已了解清楚,并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承担由于车辆瑕疵所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与法律后果;(2)我方同意按照产权交****点击查看车管所预约时间内办理车辆过户迁出手续并完成车辆移交,办理标的车辆过户及移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我方自理。 7.本项目标的资产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资产的完整性及品质,意向受让方在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点击查看交易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依法依规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另行处置标的资产。 8.本项目无论协议或竞价成交,受让方按照成交金额的2%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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