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自治区一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装备购置(二标段)

2024、2025年自治区一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装备购置(二标段)

发布于 2025-06-23

招标详情

西藏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3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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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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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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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年自治区一级公路****点击查看储备中心装备购置(二标段)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自治区一级公路****点击查看储备中心装备购置(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点击查看.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09点5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情况

1.1项目名称:2024、2025年自治区一级公路交通****点击查看中心装备购置(二标段)

1.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3项目内容及预算:

项目内容:应急装备购置、预算:3865.74万元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合同履行期限:****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交****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止。其中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在**完成初验。

1.6交货地点为:**市、**市、**市。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2.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1.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企业信用信息 ”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图为准,请投标人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放入投标文件中);

2.1.4提供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提交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2.1.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说明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2.1.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点击查看税务局税收通****点击查看银行电子缴税(****点击查看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点击查看税务局税收通****点击查看银行电子缴税(****点击查看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1.7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点击查看银行电子缴税(费)****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社会保险****点击查看银行电子缴税(费)****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接受****点击查看运输厅列为禁止投标的单位参与投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要求

3.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1日;

3.3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和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登记、报备、告知。

后续请留意**公共**交易网本项目是否有澄清修改公告。

4.投标及开标

4.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点50分(**时间);

4.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点50分(**时间);

4.3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中心 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4.4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其他补充事宜

5.1、对本项目信息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的补充说明

(1)本项目各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点击查看运输厅网站上发布,后续澄清(如有)、更正(如有)、终止(如有)、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点击查看.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公布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3)本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通过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全程参与开标会议, 投标阶段仅需在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企业在投标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时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投标企业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自行进行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为6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5.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落实《****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

6.采购人信息

6.1名称:****点击查看

6.2地址:**市**区德吉中路1号

6.3电话:0891-****点击查看730

7.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7.1名称:****点击查看

7.2地址:**市**区金珠西路格桑林卡小区C14-3号

7.3项目负责人:曾先生177****点击查看9951

7.4联系电话:177****点击查看9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