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农村公路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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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8-04

招标详情

山东汉水路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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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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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公路改造项目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点击查看
报价截止日期:2025-08-07 16:53:02
监督人员: 王经理
监督电话: 0531-****点击查看6033
需求信息
地 点:
**省/**市
联系人:
杨立龙 176****点击查看7593
发起方: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15号结算
付款方式:
承兑汇票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0.00%
机械需求
起重机械 塔式起重机
包月
1台 |
6.0个月 |
单班
机械年限5年以内
含2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塔式起重机 | 设备厂商: 不限
额定起升力矩:不低于760kN﹒m
最大吊重:不限
幅度:不低于60m
最大工作高度:不低于26m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220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2025-08-01至2026-01-31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场地占用费 电费
驾驶员要求:
身体健康,证件齐全,操作熟练,服从现场及项目部安排,需要1名塔司+1名信号工
其他要求:
注意:请报价人仔细阅读要求内容,报价时需要在备注中填写设备的不含税进出场费用(60型不含税进出场费用限价2.5万元),后续在签订合同时单独列出进出场费用,本次报价的不含税最高限价为综合报价限价。最终比价规则为未税最低原则:最终价格=不含税进出场费用+不含税月租单价*预估租赁月数,最终价格最低者,推荐为拟成交租赁商。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报价发布联系人,若不按要求报价,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1、塔式起重机计划租赁60型1台,要求5年内的机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符合环保局要求。每台塔式起重机配2个操作手(1驾驶员+1信号工),根据项目施工情况提供24小时服务,保证随叫随到,具体每日工作时长需服从现场施工进度,正常每天工作时长不超过12小时。 2、塔式起重机进出场运输、拆装、维保、检定、安全等费用、备案、流程及资料均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再承担除基础搭建、月租费用外其他费用。要求设备有合格的手续,保险齐全。机械使用情况良好,施工中如果进行维修,维修时间不计算时间。如承租方施工需要,出租方有义务寻找替代设备。 3、操作手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件,操作证书,熟悉操作规程,操作熟练,不得违章作业,否则引起的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负责。 4、塔式起重机有标准的安全保护装置如超重报警装置,挂钩有安全卡扣,钢丝绳应完整无损坏。 5、接受我方安全技术交底教育,服从我方管理人员安排。 6、如因不服从我方管理人员安排,或不按我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造成损失由出租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7、操作手吃饭、住宿费用自理,钢丝绳及卡子归塔吊租赁方提供,型号、数量与质量满足项目使用需要,无条件满足吊装所需的吊装器材。 9、塔吊工作时间不足月时,按日扣除租赁费用,日租赁单价=合同约定月租赁单价/30,无加班费。 10、项目部只提供租赁费、电费及场地占用费,其他费用一律由出租方承担。 11、结算付款:无预付款,采用半年期商业承兑、半年期供应链金融(贴息率不高于1.5%,不贴息)方式进行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根据甲方业主资金支付情况,3个月内最高支付至结算金额的50%,6个月内最高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剩余的20%作为质保金,待设备退场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给出租方。 12、可具体使用情况由项目实际需要为准。出租方请看清我方要求,合理计算报价,恶意报低价者直接拉黑。 13、合同模板及采购文件请见附件。
起重机械 塔式起重机
包月
1台 |
8.0个月 |
单班
机械年限5年以内
含2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塔式起重机 | 设备厂商: 不限
额定起升力矩:不低于1372kN﹒m
最大吊重:不限
幅度:不低于70m
最大工作高度:不低于32m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320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2025-08-01至2026-03-31
出租方承担:
燃油费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场地占用费 电费
驾驶员要求:
身体健康,证件齐全,操作熟练,服从现场及项目部安排,需要1名塔司+1名信号工
其他要求:
注意:请报价人仔细阅读要求内容,报价时需要在备注中填写设备的不含税进出场费用(70型不含税进出场费用限价4万元),后续在签订合同时单独列出进出场费用,本次报价的不含税最高限价为综合报价限价。最终比价规则为未税最低原则:最终价格=不含税进出场费用+不含税月租单价*预估租赁月数,最终价格最低者,推荐为拟成交租赁商。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报价发布联系人,若不按要求报价,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1、塔式起重机计划租赁70型1台,要求5年内的机械,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符合环保局要求。每台塔式起重机配2个操作手(1驾驶员+1信号工),根据项目施工情况提供24小时服务,保证随叫随到,具体每日工作时长需服从现场施工进度,正常每天工作时长不超过12小时。 2、塔式起重机进出场运输、拆装、维保、检定、安全等费用、备案、流程及资料均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再承担除基础搭建、月租费用外其他费用。要求设备有合格的手续,保险齐全。机械使用情况良好,施工中如果进行维修,维修时间不计算时间。如承租方施工需要,出租方有义务寻找替代设备。 3、操作手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件,操作证书,熟悉操作规程,操作熟练,不得违章作业,否则引起的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负责。 4、塔式起重机有标准的安全保护装置如超重报警装置,挂钩有安全卡扣,钢丝绳应完整无损坏。 5、接受我方安全技术交底教育,服从我方管理人员安排。 6、如因不服从我方管理人员安排,或不按我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造成损失由出租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7、操作手吃饭、住宿费用自理,钢丝绳及卡子归塔吊租赁方提供,型号、数量与质量满足项目使用需要,无条件满足吊装所需的吊装器材。 9、塔吊工作时间不足月时,按日扣除租赁费用,日租赁单价=合同约定月租赁单价/30,无加班费。 10、项目部只提供租赁费、电费及场地占用费,其他费用一律由出租方承担。 11、结算付款:无预付款,采用半年期商业承兑、半年期供应链金融(贴息率不高于1.5%,不贴息)方式进行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根据甲方业主资金支付情况,3个月内最高支付至结算金额的50%,6个月内最高支付至结算金额的80%,剩余的20%作为质保金,待设备退场后3个月内无息支付给出租方。 12、可具体使用情况由项目实际需要为准。出租方请看清我方要求,合理计算报价,恶意报低价者直接拉黑。 13、合同模板及采购文件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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