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运输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采购意向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运输服务采购
二、项目概况:
1.该项目为机械车辆、集装箱、炊事机具等物资转运,服务地点为**省**市境内(距市区150公里)至**省**市境内(距市区140公里)。服务内容为机械车辆、集装箱、炊事机具等物资转运。转运内容、数量及需求车型详见附件。
2.项目预算:607590.00元。
3.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实施,20个自然日内完成。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
(九)各供应商承诺报价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自本项目报价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价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自愿接受采购方追缴本项目报价保证金,并自愿接受军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公示期限
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22日。
五、意见反馈及有关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货商。同时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917-8-963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