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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高新区派河流域、十五里河、南淝河流域积涝点整治工程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5-01-17
高新区派河流域、十五里河、南淝河流域积涝点整治工程答疑澄清2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各投标单位:
高新区派河流域、十五里河、南淝河流域积涝点整治工程(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答疑澄清如下:
1.问:本项目投标人奖项荣誉要求如下:
请问我单位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发布时间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不含港澳台)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获得**市政工程优质奖(****点击查看协会颁发)是否满足要求请给予明确答复,谢谢!
答:满足。
2.问:招标文件P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3.2计划工期中,“其中,高新区派河流域积涝点整治工程(一期)节点工期为:在2025年4月30日前具备通水条件”,“高新区派河流域积涝点整治工程(一期)节点”具体指的是哪些施工内容请给予明确!
答:**d3000分流管及彩虹路排口下游水系进行疏浚拓宽,连通创新大道现状雨水箱涵等,具备排水功能。
3.请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是否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问:诚信投标承诺书是否由牵头人提供即可联合体成员无需提供
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5.问:招标文件P4页“2.9 招标范围: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土方、排水、交通、绿化、电力及其它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请问招标范围是否包括路面结构层施工其它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请给予明确!
答:包括(实施内容含现状路面破除恢复);其它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内容请自行查看初步设计文件等。
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长**路222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363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5033
2025年1月26日
原项目名称:高新区派河流域、十五里河、南淝河流域积涝点整治工程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5-01-17
高新区派河流域、十五里河、南淝河流域积涝点整治工程答疑澄清1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各投标单位:
高新区派河流域、十五里河、南淝河流域积涝点整治工程(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答疑澄清如下:
1.问: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1.7项中第(1)条规定如下:
“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
目前我市公开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多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为进一步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发展,发挥各自所长,本条建议修改为:“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4家:其中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不超过2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招标文件P58页中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篇幅最多不超过50页,请问是否包括封面、目录及附图、附表
答:如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涉及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目录及附图、附表,则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目录及附图、附表属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篇幅。
3.问:请问国家优质工程奖能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4.问:本项目是否执行异常低价评审
答:否。
5.本招标项目新增“初步设计”文件,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详见系统内网附件“图纸文件”。
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长**路222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363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点击查看5033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