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城北新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南侧挡土墙重建项目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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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5-08

招标详情

吉安市吉州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联系人3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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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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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3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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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区****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南侧挡土墙重建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先生 ****点击查看688****点击查看

报价起止时间:2025-05-08 17:15 - 2025-05-13 18:00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市政公用工程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市政公用工程; 描述:合格;合格:合格;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864464.26 -

买家留言:-

附件: **区****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南侧挡土墙重建项目(审核).PDF
**区****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南侧挡土墙重建项目工程竞价实施方案.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省 **市 **区 永叔街道 永叔街道石阳路8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条款 商务条款:(供应商必须响应条件) 1. 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2%。 2.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规定,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拟派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不得出现一人多岗现象,以上人员若出现上述现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建造师本人须到项目工地现场踏勘,踏勘后书面确定踏勘证明并加盖业主公章,如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施工单位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进行处罚,限额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当因工期延误赔偿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二时,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4.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新增工程量。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应依法履行合同,并按施工图完成相关任务。中标人应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招标人对中标后的材料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工程不清标。 5.根据甲方实际工作安排,中标人需在中标后1天内与甲方沟通并签订合同,须在合同生成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交付于甲方投入使用,否则一切违约后果归中标方承担。在施工期间如因周边环境产生的问题,一律由中标人负责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甲方概不负责,并不得以此问题来延缓工程进度。 6.报价含税费、施工等所有费用。 7.本项目整体保修期为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后算起。


附件(2)
吉州区城北新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南侧挡土墙重建项目工程竞价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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