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山区重(轻)卡能源补给服务站项目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相山区重(轻)卡能源补给服务站项目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6-08-17
中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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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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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重****点击查看服务站项目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区重****点击查看服务站项目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繁华大道12600号

中标(成交)金额:14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区重****点击查看服务站项目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

磋商文件要求全部范围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编制并提交成果文件,全程配合评审、报审、修改直至项目设计成果审定通过。

服务标准

满足磋商文件全部服务标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淮海西路25号科创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1-****点击查看610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梅苑路66号**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联系方式:0561-****点击查看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龙

电话:159****点击查看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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