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要求:
**项目施工需要租赁塔吊4台,6515型。预计不含税租赁单价14000元/月。进出场费不含税26000元/台,报价时需要在备注中填写设备的不含税进出场费用,后续在签订合同时单独列出进出场费用,预计租赁时间5个月左右。(具体时间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不足整月按日结算)前期先进场2台,剩余2台进场时间根据甲方施工进度。具体价格以云装备招标平台结果为准。具体要求如下: 1.设备年限:五年内设备,安监站备案齐全。保险齐全。进场前喷漆翻新处理。操作室带运行良好空调。 2.塔吊租金包括:塔吊使用,一月二次维保,反攀爬架,检测费。进出厂费包括:装拆人工费,吊车费50吨以内,预埋件材料费,预埋件安装费。 正常运转所需的电缆(从二级配电箱开始)等材料。 3.出租方塔机在安装时必须具备规定的安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小车防断绳装置、小车防断轴装置和缓冲器等。 4.付款方式:甲方采取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等方式进行付款。每月20号结算挂账。挂账不代表付款。 甲方根据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进行支付。鉴于乙方已充分了解本工程资金情况,当甲方因建设单位(即“业主”)资金不到位或延迟支付而导致乙方货款支付延迟时,乙方不得将甲方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