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1次澄清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招标控制价修改为:“施工费报价为不超过**工程费财政评审价的97.00%,投标人设计费报价为固定金额,设计费报价不超过60.00万元。
备注:
1.投标人的**工程费投标报价为费率方式报价,设计费报价以数字形式报价,**工程费计费基数为**工程费财政评审价。
2.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最终结算**工程费不超过3963.17万元,设计费不超过60万元。
3.投标人投标报价按以下方式填写:
1、设计费 万元(保留两位小数),2、施工费为**工程费财政评审价的 %。(保留两位小数)。”
2.本项目合同协议书内容部分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阅。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答疑文件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和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兴****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广场一层A1-5号
联系人:余长芹
联系电话:155****点击查看881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中北路108****点击查看银行大厦五层
项目负责人:廖紫辉、郑涵、姚昌
联系电话:0717-****点击查看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