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修正说明:
对原公告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及“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修正:
原(六)条内容:
“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且《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中可开展检定及校准的项目包括本次招标的所有计量器具。”
现更正为:
“本项目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且《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中可开展检定及校准的项目包括本次招标的所有计量器具。”
(二)原“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修正:
原(四)条内容
“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且《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中可开展检定及校准的项目包括本次招标的所有计量器具。”
现更正为:
“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无”
时间调整说明
相关业务办理时间延期,具体时间调整为:
申领时间: 2025年06月17日 至 2025年06月19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30 ,下午 15:00 至 18:30 (**时间,工作日)
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6月24日 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0:00
开标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