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丰和苑项目主体结构泥工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编号YFCTJZ2025-015)竞争性谈判公告

永丰县丰和苑项目主体结构泥工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编号YFCTJZ2025-015)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于 2025-09-12

招标详情

永丰县城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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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9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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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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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和苑项目主体结构泥工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点击查看公司线下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2日9点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永**丰和苑项目主体结构泥工劳务分包工程

3.工程概况:拟建工程为地上9层,地下-1F,建筑面积约为97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约为3336平方米(非人防地下室)。拟建建筑工程平面单体形态L形,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 。

4.施工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内(包含设计图纸中的所有图集做法,以及按常规应做必做的施工内容)的有关泥工的所有内容,中标人提供所有需用到的所有中小型机械(如振捣机械、斗车等)及设备费用(塔吊及人货电梯大型垂直运输设备除外)。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点击查看000元人民币;

6.最高限价:****点击查看000元人民币

7.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工程需求或商务条件

1

永**丰和苑项目主体结构泥工劳务分包工程

1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开始施工(具备施工条件)180天完成(实际进场之日起算)。(由于发包人原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自动顺延;由于劳务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天,限额劳务总价的2%)。

中标人应在接到发包人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具备施工条件)7日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且中标人需服从发包人经批准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当进度出现滞后时,中标人需在接到发包人进度滞后通知后3日内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违反上述时限的,发包人可对中标人处以中标价5‰的罚款,中标人拒不改正或不服从发包人管理的,发包人保留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对中标人已完工程量按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总价80%进行结算(无息支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否。

8、投标文件组成:

①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告;

③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④报价表。

9、对本文件有疑问者可联系发包人代表(徐151****点击查看2711)。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1.2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中,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2. 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企业备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标书提供以上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2.3****点击查看集团列入不欢迎**单位名单的单位和实际管理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点击查看公司(永**佐龙大道31****点击查看集团4楼407室)。

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资料: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自行携带U盘拷贝图纸)。

如未按上述要求导致获取招标文件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2日9点00分(**时间)

地点:永**佐龙大道31****点击查看集团4楼

特别提醒:本项目为线下开标,非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0元。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 (¥60000.00),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转账的形式缴纳至采购人账户。

3.本工程招标****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点击查看集团招投标”微信公众号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点击查看集团招投标”微信公众号,投标人应密切关注网站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标人已收到。

七、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永**佐龙大道31****点击查看集团4楼

联系方式:徐先生 151****点击查看2711

2.集团纪委监督电话:0796-22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