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公司-吉克普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塔式起重机机械租赁任务

第九公司-吉克普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塔式起重机机械租赁任务

发布于 2025-05-30
新疆****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5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7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6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吉克普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塔式起重机机械租赁任务

发布日期: 2025-05-3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人: 董帅龙 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吉克普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塔式起重机机械租赁任务
公示期: 2025-05-30 ~ 2025-06-02 联系人: 董帅龙 公司: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电话: 133****点击查看7547
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异议,请****点击查看招标中心提出,超出公示期将不予受理。
公示内容: ****点击查看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以实际使用时间为准,单价为不含税单价,增值税税率为3%,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抵扣联;中标含税总价为788999.99元(大写:柒拾捌万捌仟玖佰玖拾玖元玖角玖分)不含税总价为766019.41元(大写:柒拾陆万陆仟零壹拾玖元肆角壹分)增值税价款为22980.58元(大写:贰万贰仟玖佰捌拾元伍角捌分) 1、付款方式:关于合同租金的支付,甲乙双方约定如下:本合同按月结算,按 季度 进行每期付款,支付额度为累计结算金额的 50 %,每期支付金额时应扣减各种扣款项、暂扣款项等,退场6个月后付至 80 %,建设单位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租金到 100 %, 如甲方延期付款的,乙方同意给予 6 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 2、计划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现场确认数量为准。 3、质量确保为合格产品,满足技术、质量、安全、环境各项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及人员手续齐全合法; 4、提供3%增值税专用发票,包含抵扣联、发票联。 5、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陕建筑信、承兑汇票(含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点击查看银行E信、供应链金融、银行转账等。合同金额超较大时,****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支付方式为主。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贴息费用及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中标候选单位:
标包1:****点击查看-吉克普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塔式起重机机械租赁任务
序号
中标候选单位名称
中标候选单位名次
1
****点击查看
第一中标人
关键词